董拒委独立委员会查股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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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8月2日讯】行政长官董建华昨日表明,“同意”由财政司长梁锦松委任的二人独立小组调查“细价股股灾事件”,间接否决立法会要求他委任独立调查委员会进行聆讯的要求。他强调,事件未对“问责制”团队造成打击。

据明报8月2日报导﹐不过,有立法会议员不满特首的决定,并声言必要时会使出由立法会成立委员会聆讯事件的“皇牌”,不容问责制官员卸责。

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昨午去信董建华,要求他委任独立调查委员会聆讯事件,但董昨日突然会见记者,表示由梁锦松这名“香港财经事务的负责人”,委任两名“十分丰富经验”的独立人士罗正威及邝志强进行调查,他认为是“极之适当”。

他形容这是一个“全面、深入、公平、不偏不倚”的调查,不会隐瞒任何事实,他有信心一定能找出真相。他指报告将会公开,并向立法会汇报。

对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马时亨应否就事件下台,董说﹕“这个调查就快开始,我们不应该在这里作任何猜测,但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有人需要负责、失职或出错,我们定会跟进。”

被问及今次事件是否对问责制的一次打击,他刻意提高语调说﹕“当然不是(打击)﹗这正正反映出问责制正在运作中,因为事情发生了,我们很快就有反应。”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梁锦松委任的调查小组人选获特首同意,调查小组报告会提交特首,由董建华自己决定怎样“跟进”,特首会判断梁锦松等人在事件中的责任。消息人士强调,特首才是今次事件的“球证”,而非梁锦松。

二人小组已获授权,可质问梁锦松任何问题以及索取任何资料。二人小组会获得与财金事务没有关系的公务员提供文书协助。

消息人士指出,今次委任是一次过工作,不存在利益交换,而二人小组皆为有名望人士,相信不会向政府“卖帐”,而调查工作在“水银灯”下进行,不可能作出不尽不实的报告。

消息人士又说,若由特首经法定程序成立委员会,可能费时六至九个月,特首却希望立即采取措施稳住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另外,证监会已开始调查七月二十六日当天是否有人“做市”。据说证监刚向经纪行发信,相信至少一星期后始有初步结果。消息说,证监会将要求当天有参与细价股买卖的经纪行,提供其客户身份资料,研究是否有人采取一致行动,刻意推低细价股的股价。

不过,有市场人士说,细价股交易复杂,要找出证券行串连行动的证据,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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