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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警力护陈菊 蓝委:滥用警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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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14日审查监察院长被提名人陈菊,国民党发动抗争,立院周遭强势警力与拒马维安,国民党团15日召开记者会,质疑冲突过程,立法院30年来首次动用警察权,这是民主已死。对此,立法院秘书长林志嘉表示,警卫队是维护场外安全并维持安全通道,与“警察权动用”毫不相干,该指控是混淆警察权的定义。

国民党主席江启臣表示,反对监察委员酬庸绿化,要求退回提名不愿背书,被提名人陈菊却心虚闪躲,所以国民党只好用行动阻挡。

对于监察院人事案冲突,国民党团总召林为洲表示,陈菊有疑似国安随扈护驾进入院区?立法院长游锡堃是否下令动用警察权?谁授命派遣大批非保六员警在院区内?立法院最近一次动用警察权是1991年,国民党首席副书记长林奕华表示,动用4层警力,民进党彰显“警察国家”数百警力阻挡立委问政,国民党团强烈抗议与谴责。

对于国民党团的质疑,民进党立委郑运鹏则否认表示,保警是协助保护所有立委,当然包含国民党立委的安全,并不是议场内的警察权,民进党团也不会答应议场内动员警察权。

林志嘉也表示,立法院警察权是指议场等会议空间内,但14日议场后门外发生冲突,甚至发生立委助理涉入立委间的攻防,警卫队本于职责,应维护场外安全并维持安全通道,与“警察权动用”毫不相干,是混淆定义,也对警察不公平。

据《立法院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定,“立法院院长应本公平中立原则,维持立法院秩序,处理议事”;此外,《立法院警卫勤务规则》第5条:“为维护会场秩序、防止危害及保护委员安全,警卫人员得应院会或委员会主席之召唤,进入会场,执行警卫勤务。”

立法院表示,议场外的陈抗事件均基于院区安全维护需要,依据《立法院警卫勤务规则》第3条规定,因事实需要立法院得随时请求治安机关调派员警支援勤务,是为维护委员职权行使及院区人员人身安全的必要措施。◇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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