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法案”遭法官暂禁 德州宣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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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馨综合报导)美国德克萨斯州官员周四(7日)表示,他们会对禁止该州执行一项禁止堕胎的法案提起上诉。一名联邦法官此前几小时刚刚下令,暂时禁止德州实施“心跳法案”(胎儿心跳法案)。

德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周四上午在推特上宣布:“我们不同意法院的裁决,并已采取措施立即向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人类生命的神圣是、并将永远是我的头等大事。”

德州首府奥斯汀的美国地区法官罗伯特‧皮特曼(Robert Pitman)周三晚上发布初步禁令,阻止德州继续实施新的堕胎法禁令,称该法律无视妇女的权益,是“对如此重要权利的无礼剥夺”。

皮特曼是前总统奥巴马所任命的自由派法官。他支持拜登政府阻止德州执行该州参议院第8号法案(S.B. 8),也就是俗称的“胎儿心跳法案”,称德州议员故意设计了一项立法方案,以绕过宪法对寻求堕胎妇女的保护。

“从S.B. 8开始生效的那一刻起,就已非法阻止妇女以受宪法保护的方式控制自己的生活。”皮特曼在裁决令中写道。

德州“胎儿心跳法案”9月1日生效,州长格雷格‧阿伯特(Greg Abbott)5月签署了的这项立法,禁止医务人员在能够检测到胎儿心跳后——通常是怀孕6周时,为孕妇提供堕胎服务。

该法律还允许人们对其认为违反了该法律的人提起诉讼。

在自由派与保守派围绕德州堕胎法激烈争辩的同时,法律之争也随之展开。

9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程序问题为由,驳回堕胎服务提供者在紧急上诉中寻求禁止德州新法的请求,允许德州继续执行堕胎法。

9月9日,拜登政府做出回应,由司法部出面就德州“心跳法”的合法性向联邦法院起诉。

德州的“胎儿心跳法案”是近年来对美国最高法院的经典判例“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最大冲击之一。自1973年这一判例出现以来,堕胎在美国合法化,保守派与自由派在堕胎问题上的伦理之争也从来没有停歇过,而最近两年尤为激烈。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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