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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销购买套书教材 把握7日内解约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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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消费者在购买套书教材之前,需先确认小孩有无兴趣阅读,并考虑清楚购买套书教材的必要性、价格及使用的频率等因素,不要因为销售员推销话术或有促销活动而当场签约。对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不愿意买受时,要把握通讯交易或访问交易的7日内解约退货权,以书面通知或退回商品解除契约。

桃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接获消费者申诉,于110年4月24日因套书教材业者之推销,签订国中国英数3科3年课程教材订购契约,并附赠不定期系统更新、课程更新、平板电脑等加值服务功能,总金额共新台币(下同)103,500元,分30期缴纳,每期3,450元,套书教材业者并于110年4月26日一次性给付所有套书教材予消费者。嗣消费者因小孩无阅读意愿且成绩亦无进步,向业者反映终止契约,不再付分期款,因业者以其未于收到商品后7日内提出,不同意解约,遂提起消费争议申诉。案经调解委员及消保官协商,最终消费者同意再支付部分金额后,双方合意终止契约,协商成立。

目前套书教材买卖,仅有“套书(百科全书等)买卖契约书范本”可参照,并无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消费者若有购买套书教材需求,应善用5日审阅期详阅契约内容,要注意契约内容是否载明现金交易总价与分期付款总价差异、头期款及分期付款的金额。另很多业者会转介资融公司办理分期付款,将债权转让给资融公司,消费者办理分期付款时,实际上可能签的是小额信用贷款契约。买卖契约如果没有载明现金交易总价与分期付款总价差异,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是无息分期,使消费者产生额外金钱支出,消费者若没有按期缴纳价款,日后可能面临资融公司催缴。

桃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110年1月至10月受理购买套书教材类消费争议案件计41件,争议原因以购买后认为商品不符需要,要求解约之争议较多。鉴于非以中文为母语之新住民,在教导小孩学习上课课程内容时,有语言文字等原因之困难,现今某些套书教材业者发现前揭现象,常以新住民作为推销贩售高总价套书教材之对象,业者通常以买套书教材比上补习班或安亲班划算为推销话术,让新住民误以为购买套书教材与接受补习服务相似,还可以达到省钱的目的。又有的业者宣称购买套书教材,可免费提供家庭教师服务,藉以吸引消费者购买,让消费者误以为业者会定期到家里以购买的套书教材教学,事实上可能只是业者派员到消费者家中说明套书的使用方法,而非请家庭教师提供到府教学服务。桃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提醒消费者,在签约购买套书教材之前,需先确认小孩有无兴趣阅读,并考虑购买的必要性、价格及使用频率,新住民若因语言文字关系致不了解契约内容,建议与家人讨论后再购买。此外,消费者应请业者将承诺的事项,例如每周请家庭教师到府服务等事项都要记载在契约上,以保障自身权益。

桃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并提醒,有些业者在未经消费者邀约的情形下,以电话或在路上或到府向消费者推销套书教材,是消费者保护法所定的通讯交易或访问交易,消费者对所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不愿意买受时,要在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7日内,以退回商品或书面通知套书教材业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不要因套书教材业者的拖延或置之不理而耽误解除买卖契约的权利。若有消费问题,可于上班时间拨打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咨询。◇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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