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禁止驱逐租客令延至今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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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宜君纽约报导)纽约州长库默在周二(3月9日)签署《COVID-19紧急保护小企业法案》( COVID-19 Emergency Protect Our Small Businesses Act),让原本3月31日到期的“禁止驱逐租客令”,再度延期至5月1日。

“商业经济发展与小商业委员会”主席与主要提案的州参议员卡普兰(Anna Kaplan)于周二发声明表示,该法案能让小企业主暂时免于陷入被驱逐和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困境,为小企业主提供了生存的机会,使他们有机会重新站起来。

周二已经生效的《COVID-19紧急保护小企业法案》对商业租户和房东而言,主要有三方面影响:(1)禁止驱逐小企业。该法案要求2021年5月1日前,禁止驱逐50人及以下的小企业;另有条件困难申告表给小商业主与房东利用,两方均可陈情因疫情遭受的经济损失。(2)防止小企业丧失抵押品赎回权。该法案禁止雇员少于/等于50人、或者租用的房产少于/等于10间的小企业丧失抵押品赎回权。(3)禁止在延长信用(Extending Credit)中使用负面信用报告和歧视:该法案为小企业主提供了税收留置权保护和负面信用报告保护。

据纽约州参议会公告显示,由于立法机关与州府已经达成协议,当《COVID-19紧急保护小企业法案》经过州长签署,正式成为法律后,禁止驱逐租客令的保护范围将扩大到雇员少于或等于100人的小企业,以及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5日之间,因为行政命令或卫生部门命令,导致两周或更长时间内无法面对面运营,员工数500人以下的企业。◇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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