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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公司未提供英文财报 最高可罚5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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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赖意晴台湾台北报导)为深化我国公司治理,金管会周二(3月2日)宣布,今年起上市柜公司必须实施4项公司治理措施;其中,资本额达新台币20亿元未达100亿元的上市柜公司,必须提供英文版的股东会手册、年报、财报,否则,将依情节开罚5万至5百万元罚锾。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表示,为强化我国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金管会于2018年4月发布“新版公司治理蓝图”(2018~2020),为了配合这项政策,今年度将实施4大公司治理措施。

第一,英文资讯揭露。金管会指出,资本额达20亿元以上未达100亿元之上市柜公司,共有371家,必须从今年起提供英文版之股东会议事手册、年报及年度财务报告。

证期局官员举例,只供应中文没有英文,同样也不符合规定,若是初犯,将函请改善或开罚3万元;若是刻意行为或是累犯,可根据情节不同,开罚5万至5百万元罚锾。

第二,实收资本额达100亿元以上未达150亿元或外资及陆资持股比率合计达30%以上之上市柜公司,应自今年发布中英文版重大讯息。

第三,配合全体上市柜公司自2018年起股东会采行电子投票,全体上市柜公司自今年起,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应采候选人提名制并载明于章程。

第四,公开发行综合证券商、上市柜期货商,及资本额达20亿元以上未达100亿元非属金融业之上市柜公司,应自今年6月底前起“设置公司治理主管”。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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