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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品新制10月起须逐批检附“官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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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为强化进口肉品食安把关,食药署11日宣布,将分2阶段令进口厂商逐批检附出口国官方的证明文件,肉类产品自10月起实施、肉类罐头则于明年7月实施,申报不实最重可罚新台币300万元。

卫福部食药署11日上午发布订定“输入禽畜动物肉类产品应检附输出国官方证明文件”,再将进口肉品及肉类罐头纳入规范。

食药署食品组科长廖姿婷表示,食药署自2014起就针对进口肉品实施系统性查核,在进口前都会先赴出口国进行查厂,确认出口国的食安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才会决定是否开放进口台湾。

廖姿婷说,近年参考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纽西兰、澳大利亚等多数先进国家作法,决定进一步要求出口国官方在肉品出口前,进行全面性食安检查与监督并签发官方证明文件,保证产品安全。

考量进口业者调整相关规定需要时间,廖姿婷表示,将依产品类型分为2阶段施行,今年10月1日起进口生鲜、冷藏、冷冻、调制及保藏禽畜动物肉类产品须逐批检附证明文件,禽畜动物肉类罐头产品则自明年7月1日实施。

她表示,未来进口肉品须检附的证明文件包括屠宰及包装的厂商、日期等;肉品罐头因属于加工产品,还须检附杀菌条件等证明文件。

廖姿婷说,未来没有检附相关文件的产品将不得进口,若伪造文件或内容不实,将依《食安法》第47条开罚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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