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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讯股东会须2/3董事出席 台金管会估3月初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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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去年疫情爆发,导致上市柜公司召开视讯股东会需求激增,金管会10日预告“公发公司股务处理准则”修正草案,原先董事会只要1/2出席、1/2同意就能召开视讯股东会,现在则提高门槛至2/3出席、1/2同意才能实施。金管会证期局表示,希望今年股东会即适用,故缩短预告30天,预估今年3月初上路。

证期局表示,《公司法》第172条之2有规定,如发生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以经主管机关公告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可以不用透过章程明订,就能以续讯会议方式召开股东会,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关配套措施。

证期局指出,这次草案修正重点,主要是提高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视讯股东会的门槛,规定董事会要有2/3以上董事出席,且出席董事要超过1/2以上同意才能实施。

此外,对于以视讯方式参与股东会有困难的股东,应采取是当替代措施,或至少提供连线设备及必要协助,并应在股东会召集通知载明,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的期间及其他相关应注意事项。

证期局说,公司如果遇到主管机关公告的特殊情况,但已经决议要变更开会方式,并已寄发开会通知者,可以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股东会召集方式的变更,就不用再次寄发更正的召集通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若召开视讯股东会,以书面投票作为数位落差股东的替代措施者,可以在股东向公司提出申请时,就寄发书面投票用纸、各项议案参考资料给股东。证期局表示,由于希望尽早让企业在今年股东会适用,故缩短修法预告时间30天,预估今年3月初左右上路。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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