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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书记官伪造笔录 苏震清上诉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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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立委苏震清因收受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负责人李恒隆贿赂,2022年7月遭判刑10年、褫夺公权5年,没收不法所得2,580万元。但他在审理期间质疑,李恒隆的认罪录音遭检方变造,因此提出刑事自诉,控告赵姓书记官笔录不实;北院更一审判决无罪,高等法院11日驳回上诉。

苏震清2021年自诉指出,承办立委贪污案的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书记官在2020年8月10日讯问“污点证人”李恒隆时的录音档,充斥杂音、无法辨识;他也主张,承办检察官、书记官同年月24日再次侦讯李恒隆时,录音与译文并未完全相符,,经声纹公司鉴定后有剪接、叠加等变造迹象,涉犯变造刑事证据、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2罪。

北院一审认为,苏震清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应包括滥权追诉罪,但此属国家法益范围而非个人法益,因苏震清并非“直接被害人”,依法不能提出自诉,判决自诉不受理。苏震清上诉后,高院驳回对检察官自诉部分,但赵姓书记官不是滥权追诉罪的犯罪主体,依法可对书记官提起自诉,因此将赵姓书记官的部分撤销发回北院更审。

北院更一审2022年7月27日认定,赵姓书记官没有犯罪行为与犯意,判决无罪;苏震清不服,再次上诉。高院同年12月14日开庭时,赵姓书记官否认犯罪;她的辩护律师也主张,并无笔录须一字不漏的规定,且李恒隆是确认过笔录内容后才签名。高院认为,一审认事用法并无违误,因此于11日再驳回苏震清上诉。◇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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