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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小玉”换脸求偿案 再判赔女网红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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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网红“小玉”及助手庄男以深伪技术(Deepfake)将女性政治人物、网红的脸部与成人影片合成后贩售牟利千余万元,共119人受害,2人皆遭判刑;民事部分,有21人提告求偿,继上月12日遭判赔高雄市议员黄捷、一名空姐各100万元后,法院再判2人赔偿一名女网红50万元。

新北地院审理“小玉”朱玉宸换脸案,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共119罪合并判他5年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198万元;他的助手庄男则被判刑3年8月,得易科罚金132万元。新北地检署认为判决过轻,且2人并未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已提起上诉。

民事部分,有21名受害者提告求偿,新北地院分别由不同法官审理,其中黄捷与一名空服员先于2022年12月获判赔各100万元。另有一名女性网红主张,2人行为足以损害她的名誉,且不法所得超过1,300万元,因此同样求偿100万元。

朱玉宸坦承,他透过深伪技术编辑猥亵影片营利,但目的并非故意侮辱、贬低被害者的人格名誉,且散布对象仅限于注册会员,并未故意外流,观众也都知道影片为变造而非真实,他实在没有侵害名誉权的恶意。庄男则承认原告主张,但希望赔偿金额能调降为50万元。

法官审理认为,2人把被害者脸部特征移植到色情影片并贩售,经复制、传播后均能使不特定人观览,当然会严重贬损社会上对于被害者的评价,已侵害名誉权;但考量两造社会地位与经济能力等,加上被害人当庭同意接受50万元赔偿,因此判2人须赔偿50万元,可上诉。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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