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辩方:无证据显示林卓廷有暴动意图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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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山香港综合报导)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在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袭击事件中参与暴动,案件22日于区域法院进行第21日审讯。代表被告林卓廷的辩方律师就“毋须答辩”(no case to answer)作出口头陈词,指没有证据显示林卓廷有暴动的意图和行为,林当日曾表示是到元朗站监察警方执法。

代表林卓廷的黄锦娟大律师指,控方举证时传召的多位证人和播放的多条片段,均未能举证林卓廷有暴动意图和相关行为。她引述案例指出,除警员有职责制止破坏社会安宁的事件之外,市民也可以采取或行使拘捕、拘禁、制服和警告,制止破坏社会安宁的事件。而控方承认本案的闸外白衣人对闸内市民,有暴动和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所以她认为市民可以行使权利采取合理行动制止社会安宁被破坏的情况。

辩方续指,在案发当日,有男子被白衣人围殴,林卓廷其后致电警长要求警方处理有年轻人受袭情况,并表明会到元朗站监察警方执法。

辩方亦引述林卓廷当晚的3则Facebook帖文,内容分别为“返元朗的朋友,务请小心,怀疑黑社会已部署,请保护好自己和身边朋友”、“收到可靠消息,现时在元朗的怀疑黑社会份子,相当部分来自屯门,大家小心”、“【打击元朗黑份子】我已联络元朗警方,表示我和同事正前往元朗,要求警方立即打击在元朗站和朗屏站一带黑份子,确保公众,尤其年轻人安全”。

辩方播放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在林卓廷到达元朗站之前,袭击事件已经发生,有白衣人在追打黑衣女子之后离开。而林卓廷到场之后,有白衣人再进入元朗站袭击多名巿民,林卓廷当时不断呼吁“唔好郁手”、“企后啲”,希望避免冲突。辩方指,林当时讲的说话和其行为都是为保障巿民免受袭击。

辩方又指,由于当时警方到场时间较预期久,巿民面对白衣人即时危险感到惊吓,认为他们的行为是自卫多于暴动。对于闸内的人似乎曾说过责骂说话,辩方认为是希望透过言语制止闸外人有进一步的暴力行为。

辩方重申控方没有证据显示林卓廷有暴动的意图和行为,林卓廷的行为跟暴动意图风马牛不相及。

被告包括时任立法会议员林卓廷(43岁)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控罪指,7人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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