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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校边鹏涉共谍案 遭追缴近百万退休金兴讼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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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退役中校边鹏涉共谍案未遂,遭判刑确定,并遭军方认定丧失领受退除给与权利,追讨已领退休金等。边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驳回,判边男败诉。可上诉。

边鹏空军军官学校74年班毕业,自民国89年起历任国防部电讯发展室少校特种电译官、国防部情次室国际情报处国际情报官、联络官、空军航空技术学院后勤官,于99年11月8日退役。

刑事判决指出,边鹏因随同台北市黄埔四海同心会前往中国大陆参访,结识王永旭(中共人民解放军大校,职司对台情报工作),并逐渐熟识。

边鹏返台后,王永旭即指示边鹏邀约范姓退役空军军官等人再度赴陆,边鹏明知王永旭是为了吸收范男等人以发展组织,并借机刺探台湾军事机密或情报,竟未拒绝,仍于105年8月起积极邀约范男等人赴陆与王永旭会晤。

范男应邀偕同边鹏赴福州市,与王永旭等中共人民解放军现役空军官员会谈,席间论及台湾空军夜间作战、夺岛战术及空战演练仪三主题,并频向范男刺探“台湾战机落地后,加油及装填弹药后恢复战备的时间是多少时间”等军事机密。

所幸范男心生警觉而回避,回台后即向国防部军事情报局举发,边鹏发展组织行为始告未遂。边鹏被依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军事机关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处6月徒刑确定。

案件判刑确定后,国防部空军司令部重新审定边鹏的退除给与,并以他在服现役期间触犯国安法被判决确定,从判决确定日起,丧失领受退除给与权利,已领的退除给与逾新台币96万多元,应予追缴。边鹏不服原处分,循序提起行政诉讼。

边男请求撤销原处分,并主张,空军司令部认定他丧失领受退除给与权利并要求他须缴回已领款项,已违反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则。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定,边男犯国安法刑案,经判决确定,丧失领受退除给与权利,已领的退除给与,应予追缴,原处分无误,判边男败诉。可上诉。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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