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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违法贩卖新兴烟品 9成集中3网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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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烟害防制法》修正法案在去年3月正式上路,全面禁止电子烟、纳管加热烟。中央及地方政府加强查缉违法使用及贩售,经国民健康署网路监测统计,近三个月疑似违法案件数,高达九成集中在Facebook、Instagram及露天拍卖等平等3个平台。

据新版《烟害防制法》规定,电子烟在内的各式类烟品及未经核定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的加热烟皆为违法产品,任何人不得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及使用,违者将依法重罚。而目前也未有加热烟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

中央与县市政府共同加强稽查违法产品,据国健署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实体稽查及网路稽查合计27万余家件次,查有违法行为经完成行政程序,开立处分书579件(依行为人或商家数统计,电子烟129件、加热烟219件、使用电子烟或加热烟231件),裁罚金额合计新台币3,343万元整。

在网路稽查方面,包含“虾皮购物”、“露天拍卖”、“旋转拍卖”、“MOMO”、“Instagram”、“Facebook”、“PChome”、“YouTube”、“Dcard”、“7-11卖货便”、“全家好开店”以及自架网站,国健署也提供关键字协助平台业者建立自主查核下架机制,部分业者已配合及自主管理,但经统计资料显示,少部分业者仍未改善。

国健署烟害防制组简任技正刘家秀说明,自去年3月22日至12月31日止,网路监测疑似违法案件超过七成集中在Facebook、Instagram及露天拍卖等平台,此3个平台近三个月案件数占比甚至高达九成。国健署与地方政府卫生局将持续监测及稽查违法者,并移请卫生局裁处。

国健署提醒,网路稽查包含电商平台及社群媒体等,针对其营业或贩售行为(如贩售、展示违法产品)、广告宣传方式(如实体店家悬挂的招牌、网路平台的销售网页资讯等)会加强查处,广告最高罚新台币5千万元、贩卖最高罚100万元。◇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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