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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鼎活虾餐厅使用非法苏打粉 食药署重罚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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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3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大鼎活虾餐厅股份有限公司”近日遭食药署查获,违规使用使用未经许可的添加物“苏打粉”,用于大鼎虾饼、调味虾仁包,及虾卷的炸粉,另遭查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制系统”(HACCP)不合格,共遭裁罚新台币144万元。

干制水产食品种类众多,其利用干燥加工方式制成素干品、盐干品,或调味干制品,部分调味干制品的休闲食品,能供民众即食食用。

食药署19日公布“112年干制水产食品制造业稽查专案执行结果”,本次专案共计查核65家、抽查140件产品标示及抽验90件水产原料或成品,累计裁罚新台币193万元。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表示表示,违规项目包括,1家未投保产品责任保险、1家电子申报复查不合格、7家未设置核备卫生管理人员、2家查获贮存逾期食品原料、1家HACCP复查不合格、1家使用未经许可的添加物及2件产品标示不符规定,以上不符规定事项,辖管卫生局皆已依法处办。

其中以“大鼎活虾餐厅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裁罚144万元最多。林金富表示,违规情况包括,使用未经许可的添加物“苏打粉”,用在大鼎虾饼、调味虾仁包及虾卷的炸粉,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10款规定,裁处新台币96万元。

该业者也遭查出HACCP不合格,经复查仍有部分不符规定,林金富表示,HACCP不合格依《食安法》第8条第2项规定,裁处新台币48万元整。现场已封存及回收相关产品,并销毁完毕。

业者表达歉意 承诺改善

大鼎活虾餐厅公司发布声明表示,针对“油炸虾饼”制造过程使用“小苏打粉”品项,在过程中未察觉进口商将此品项以非食品级申报,造成外界疑虑深感遗憾,也向消费者表达歉意。

大鼎公司指出,已配合主管机关指示将相关产品回收销毁,并不再使用小苏打粉于食品中,同时成立食安管理小组,定期检验原物料及商品。另外,关于中央厨房厂区缺失处,将全力配合主管机关实施改善,直至符合HACCP食品安全认证制度及生产制程,落实安全规范及品质。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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