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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达电厂偷排废水?台电:排放符合标准

民众党团控兴达电厂偷排废水,已向环境部告发。图为兴达电厂资料照。(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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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民众党立委黄国昌、陈昭姿、麦玉珍7日举行记者会指出,台电兴达发电厂花7亿元找外包厂商鸿超环保能源公司处理废水,鸿超却一直无法验收合格,台电不仅未解约,还同意降低违约金,而民众党团也直接向环境部出席人员告发,要求主管机关彻查,因为兴达电厂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稀释、绕流排放废水,恐涉及刑责。

记者会中先播放一部影片,影片中的字幕写道,近两年由于承包废水的厂商无法履约,废水处理未能符合规定,因此将电厂废水违规排放至灰塘,原本电厂会将燃烧过后的飞灰、底灰与水混合后排放至电厂外的灰塘颜色混浊如泥浆,但近两年被发现,出水口排出大量看似清澈水,将灰塘原本的泥地几乎全部覆盖。

影片字幕继续写着,这些水疑似来自兴达委托的废水处理公司无法处理完毕的废水,该公司违法排放,台电明知违法却放任不管,严重影响法规与生态,更违反《水污染防治法》。

黄国昌指出,为处理废水处理的问题,兴达电厂透过限制性招标让外面厂商处理废水,但该厂商从2020年得标后,每年废水验收纪录全部都不合格,经过委外检测,一样硼超标,台电请鸿超尽快修复、改正,但依然没有改正完成。但,台电不是依约解约,而是在兴达电厂内透过不应该排放废水的地方,偷偷的排放废水。

陈昭姿指出,兴达发电厂的备案是“将废水暂时储放在5万吨雨水槽缓冲”,但雨水储存槽设计并非用来储存废水,连台电员工也担心桶槽可能不耐腐蚀而破损,可能破坏台电设备资产。更严重的是,“灰塘”并非台电申请登记的FGD废水放流口,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8条,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排放废水。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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