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芸芸香港报导)港交所修订发布《上市规则》,引进新的库存股份机制,港股公司回购不再强制注销,库存股新规于6月11日正式生效。
库存股是指上市公司回购并以库存方式持有的非流通股票,可供日后再出售。
根据港交所公布,在新机制之下,上市公司被允许以库存方式持有回购股,库存股份在回购的30日内禁止出售,以及出售库存股份后,30日内禁止再度回购。此外,禁止在拥有内幕消息、公布业绩前30天,或明知交易对象为核心关连人士的情况下出售库存股份。
另外,新上市公司库存股份出售均需遵守与发行新股相同的禁售其规定。库存股份不享有投票权。以及,上市公司须披露拟购回的股份,是否会被注销或被保留做库存股份的意向。
此前,为了防止公司透过频繁回购和再出售库存股,操纵市场或内线交易,港交所修订前的《上市规则》不允许库存股份的存在,规定港股公司回购的股份必须注销。
本地传媒指出,港交所原有的回购规则存在诸多限制,包括较为严格的时间限制、最低公众人士持股量、回购后30天内不得发行新股等要求。
业界人士表示,尽管港府称新制有助提升本港上市制度竞争力,不过,市场参与者需要时间了解新规则条款,料机制运作初期,反应未必很热烈。@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