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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私校退场修正草案 立委:将资讯公开在阳光下

2024年6月25日,国民党立委林倩绮召开““公开透明、抢救私校!”---修订私校退场条例第24条的急迫重要性 ”记者会。(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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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委林倩绮25日举行记者会说明“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第二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内容,林倩绮提到两点说明,一、公开征求要接管的团体、单位、人,将所有资讯公开在阳光下;二、主管机关有权订定时限,并提到这样修法的好处包含政府不用拿纳税钱救学校、学校能够继续作育英才等。

林倩绮提出的修正草案增订,学校主管机关或学校法人主管机关于同意改制、合并、停办、改办、清算完成前,应定一年以上之公开征求接续办学期间,征求有意愿之接办者;有意愿之接办 者亦得向学校主管机关或学校法人主管机关提出接办之申请。前项公开征求接续办学期间,必要时得延长之。

立委林倩绮(左二)24日举行记者会。
立委林倩绮(左二)24日举行记者会。(林倩绮办公室提供)
国民党立委林倩绮25日说明《私校退场条例》第24条条文修正草案内容。
国民党立委林倩绮25日说明《私校退场条例》第24条条文修正草案内容。(宋碧龙/大纪元)

林倩绮进行两点说明,一、公开征求要接管的团体、单位、人,将所有资讯公开在阳光下,让大家公平检视;二、主管机关有权订定时限,一般来讲是一年左右,要多要少是主管机关的权限,这是这次修法的最主要内容。

至于这样修法能解决什么问题?林倩绮解释,政府不用拿纳税钱救学校,因为现在退场适用教育部的退场基金,且学校能够继续作育英才、永续经营,让许多教学研究工作能够持续,以及学生不用转来转去,可以留在学校完成学业。

林倩绮强调,学校对社区、偏乡、原乡都是重要的文化空间,因此不容许政府以任何方式消灭,不要让愿意求生的私校,且是体质良好的私校,在这个政策下消失,这是政府不该做的事情。

林倩绮指出,最重要的是政府用政治干预私人兴学,不让私校自主发展也管不好,让台湾的高教体系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又让高教不知所从,这不应该,所以透过增订条文让资讯公开化,让私校有机会转型存续,最重要的是主管机关应积极作为,将时间在主导权下订定,并积极处理私校问题。

台北市学校教育产业工会理事长李惠兰补充,这个在上个会期就已经一读通过,那时候就讨论过,不是没有经过讨论,因为换届,所以在今年新会期开始又重新提出法条,让所有面临退场的学校们都有一个再生的机制。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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