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丰:政党的基础不是从“立”里获得的

孙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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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讯】一、一切事物的基础都是先验的

这个子命题的意思是:一切事物(不论是天然的客观事实,还是人主观创立的事实),只要是事实,其基础都先于经验。

凡政党都是人造的,反映的是人意,它的根基或基础却不是人造,是先天的。任何政党在被创立之前,甚至在人想到要创立它之前其基础早就存在了。吴中英先生说“每一个(政党)在建立时,总会有它自己的纲领、目标、理想,这是政党的立党基础”。只须这么一句反诘:既然承认它是纲领、目标、理想,那就是承认它只是政党的个别性(主观的)方面,是实际政党特有的(只属于它自己)的意志。个别性方面怎么会成了基础呢?—-

须知:基础必须是一类事物的里每个分子都拥有成分,只属于某个分子自己独有的成分决不是基础。

得出立党赋予政党以基础的结论是因缺乏对“基础”的纯粹性研究。

所谓基础:就是支撑起一事物能做为该事物的要素。

支撑起政党的,不是某个政党,而是所有政党的那一要素是什么?

它就是“党”这个名称—-就是“党”这个观念。

从心理发生学角度来领会:人意识里的那个“党”字,有谁能说它是像“建党”者那样由自己去“建”而成的,或是“要”来的?“党”这个观念,谁也缕不清它在那年那月那天怎么样进入了我们的意识的。

“党”这个观念,是不能避免不可抗拒地,不请自来地被造就在人的心灵里。

“政党”做为社会事实却是由人能动地创建而有的。但是—-

只有脑海里先形成“党”这个观念,才能想到去建党,才能实际的去创建党。

可证的是:正是人脑海里关于“党”的观念支撑起建党者产生建党愿望;支撑起一切实际政党的存在。因此说—-

一切政党的基础都是人心灵里的关于“党”的观念。—-一切没有心灵,或心灵里没有“党”这个观念的东西都不可能建出党来!

所以说:政党的基础是人类意识的存在方式—-即意识的类的共同性与意识的运用的个体性。意识的这种存在方式,即类的共同性与运用上的个别性,难道是人的意志的结果吗?不是!—-意识做为事实,它天然就是如此。

正是意识是共同性的,又是独立的个别性的,中才要求一种相适合于这种形态的实现方式—-政党就是能够把对立的两方统一于一身并都给予满足,又不显矛盾的意识的实现形式:
意识是个体独立的,政党就满足了个人意志自由的要求;

政党与政党的对立又满足了社会对平衡的要求;它便成为二者中转的桥梁。

由于社会的秩序是通过政党之间的竞赛而实现的,政党间的竞赛就成为个体参入社会,制约社会的场所和舞台,这种制约的平衡就造成了公平。因为:

谁都不能阻止意识的形成,得用意志才能去阻止,能想到阻止肯定已有意志了。而意识一旦形成它就是这种在全类共同,而在运用上又是个别的存在样态,适应于这种样态的形式就只有政党。

实际政党都是由人用意志去组建而成的。

人类社会出现政党,并形成政党政治却是必然的规律之果。

纲领、目标、理想都只有效于个别政党。

但“党”这个观念却有效于一切政党。

因而做为观念的“党”,才是一切政党的不变基础。

千万别忘了:仅仅物质的人是形不成政党的。

基础这个问题,还有另一点需要了解:即只有来自源头的,出自不可抗原因的,因而也是一类事物普遍拥有的东西才是基础。由人创建的的东西全是后天的,后天性里怎么会有基础呢?后天的力量既可以创造出它来,当然就能毁弃它;基础是一经拥有就永不动变的。

建党者是把他们的意志选择(纲领、目标、理想),这些个别的只有效于它本身的东西加在“党”这个共有的基础上。“党”这个观念并不是由建党者创立的。

纲领、目标、理想,这些主观性的东西在放进“党”这个共有基础之后,它们相容不相容,就是政党合法非法的标准。

—-只有相溶解的原素才发生化学变化,花岗颗粒绝不会溶解在水里。

政党的合法性就是:由主观创立的纲领、目标、理想能不能放进先验观念的“党”里,并且水乳交融决无矛盾。

二、“法”与“合法”

我想:吴中英先生这三篇文章要证明的论点与在下是同一个:

即共产党是非法的!

不同的是吴先生是从共产党的实际历史里(即它的行为)来寻找它非法的证据。而我要说的是:共产党的实际历史是如何的,只是些非法的事实,非法事件,不属于合法性的范围,合法性揭示的是理念,即观念与观念之间的联系合法非法。“党”是一个元观念,(即洛克说的简单观念)元观念都是先验观念。实际政党就是在元观念里加上主观要求(经验观念),政党的合法性说的就是经验观念(纲领、目的、理想)与先验观念是相容还是相悖。

因此吴君所看到的“权力或利益党”、“统治党”是些非法之果,而非非法性。组成了“共产党”的元观念的“党”与它的主观理想的“共产”是否是相容的就必然地决定出它的历史是合法还是非法。

是理念的合法非法决定实践的成败,实践的成败证明理念的合法非法。

“纲领党、权力或利益党、竞选党”这些名称都不足以成立,因为:

1,没有没有纲领的政党,竞选党也有纲领—-它用它的理念来竟选。

2,党代表了一定群层,并为一定群体争取利益;但这不是党的权力,党既没有权力,也没有
利益。

3,竞选是正义的实现环节,并不是目的,实际上并没有选举党,只能说党通过竞选来贯彻自己的纲领、理想,在竞选中证明自己主张的真理度,党都围绕着选举。所以说上述列举不足以在理论上完成共产党非法的证明。

咱们先来解决“法”的定义:法包含实践性与真理性两重涵义,人的观念受实践束缚,总强调“法”的国家意志性,强制力量的一面,其实,这只是它的一方面的内涵,并且还不是根本性方面的;

“法”的根本性方面的内涵是真理性意义,即:对根据的追踪,并且要追到不移不疑不可抗拒的出处。凡有不移不疑来源的,就必定是出自不可抗原因的,因而就必定是普遍可靠的。
人对法的关系是:发现、概括、符合。

“合法性”就是由意志规定的原则、规范必须是出自不可抗根据原因的,社会规范必须符合人的生命性质。

因而说,虽然人从事实的立场能看到“权力党”、“统治党”,但从理性分析上并不成立,这不是真理性概括。认真追溯会看到—-

事实上的共产党并不是创立在一个非正常时期,恰恰相反,那时中国有几十个政党,上千家自由言论的报纸,国民的意志自由已得到保证,否则怎么会有“五四运动”?怎么会有巴金、矛盾、沈从文、老舍、鲁迅……这些思想上的灿烂星斗?你能从他们的作品里嗅出不民主的气味?—-其他政党的存在为共产党做为政党来存在提供了创立背景的合法性,创立共产党的人知道不知道“党”是个什么东西都不妨碍。从理念的角度上讲,“共产党”就不是一个合法概念,但当时实际上有许多政党,它没有办法不做为党际中的一个党,它不自觉地合了“党”这个观念的法理。但它从一开始即从纲领、目的、理想上就是一个以占有(国家)为目的的集团,其理念不是政党。但因时代背景里有政党,就掩盖了它理念上的这种法理非法性。

再一点它也不是由于历史时代的非正常性而丧失合法性的,它出自战争,但它并没为民族来承担责任而介入战争,它是为霸占政权而发动战争。所以说它的理念从创立到建政是一贯的,并没受外因影响。它的非法性与时代与环境无关。

共产党的非法就是“共产”这个主观理念与“党”这个先验观念的相排斥。

权力是属于全社会的,并不属于政党。在历史的进化中,由于眼界的限制,权力被用为对社会的驾驭,表现为统治。随着人类视野的扩展和深邃,驾驭就向着管理转化。因驾驭只满足驾驭者—-统治;而管理所满足的却是合理,合理就是普遍,因而管理带来的是公平。所以“权力党、统治党”并不是环境影响的结果。其实是“共产”这个意志所使然。“共”并不能自然而成的,“共”不是自在,非要求外力的资助不可。外力促成:一是争夺,二是维持。争夺就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维持就是无产阶级的铁拳头铁扫帚。它的残忍暴烈就来自共产。

即使在以往的时代,意识的存在方式也是类的同一性与运用的个体性这个对立,只是那时用来统一这种对立的方法是统治,是强力。正是从统治的不合理性里发现了变统治为管理的可能性—-进化,政党就是实现的环节。

所以说:政党不是用来履行统治的;政党也不是用来行使权力的。

政党是应着让政权的分配趋向合理、公正。

政党是处在独立的生命与不能分割的社会之间的中转,它使个别的弱小的分散的生命获得强大,成为足以影响政权的力量;从而它又促使政权建立在这种平衡上,没有平衡就没有政权,没有政党对立就没有平衡,政党就使政权还归民间。凡是具有这些特征的力量就是合法政党,不具有的就不合法。认真考察各民主政权,不难看出:小小的民进党赢得大选,上升为执政政党,但政权并不因此而成了民进党的,政权仍是国家的,连战、宋楚玉、马英久就构成了对陈水扁,对民进党的威胁,他们就不敢稍有松懈。

“权力党、统治党、选举党”都不是严密的说法。

只能说政党的合法性就是促成还政于民,不能把权力与政党揉合到一块。

权力只属于社会,而政党属之民间。

撇开什么样的权力不谈,而只谈权力,它就只是个资格问题。资格,在公共的联系里才有资格可谈,因而,权力的问题,是个公共条下的问题。既讲到资格,就有一个从哪里来的问题,所以:社会的每一成员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就因每一个人都是从自然那里来的,这就是资格的根据。—-所有政党都没有这个资格,政党哪有权利,政党只是个人的权利的表现形式,人实现权利的环节或管道。它自身不是自然之一品,哪来的资格?。政党独立的权力与利益是根本不存在的,布什是美利坚的元首,他履行的是国家权力,他不代表共和党,国家的权力也没成为共和党的。政党没有权力,也没利益。

只是因为政党有纲领、章程,它就是全体成员共同的合同,使成员和各职能负有对它义务,构成一种内部隶属性关系,但这并不对全社会,它又能发什么号,施什么令?政党不是支配社会的。

政党是政治组织,但国家不是政治组织。国家的成立并不全赖于人建,它有自然成分—-土地、人口、历史,二者不可同语。政党不与别的政党发生关系就不是政党。但国家却还是国家。政权是理性存在物的存在必然引发的设施,人是类里的人,他要做个人,可这是共同之中的个人,就得对共同负有义务,就非有调整关系的政权不可。为了使调整关系的权力公正行使,就需要政党:使弱小的个体结合为强大的力量板块,板块对板块就保护了个人。国家权力一旦被一个党占有,那个党立刻就不是党了。别忘了,党不只是个名词,还是个复数名词,它表示相对,相对的必是多,就一党哪来的多?

共产党非法不是出于实践,是共产理念非法。

“一党专政”是个习惯错句,一党还叫什么党?只能算力量,集团,不能算党。

共产党这个名称其实不确实。老马活着咱能同他讨论讨论,可他死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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