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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程序疏漏 王金平:无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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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台北报导〕立院院会前晚处理公投法三读程序引发争议,立法院长王金平昨天指出,已完成三读的公投法当然具有法定效力,整个处理过程虽不完美,但不能称为重大程序瑕疵,而且立院还有覆议的空间,行政院是否要覆议,应等立院所有程序走完再决定。

 依相关规定及时程推算,若有党团要提出覆议,最迟须于下周二院会散会前提出,不过,目前朝野党团均无提出覆议的打算;民进党团干事长陈其迈指出,党团认为有争议的条文都是经过表决决定,当时泛绿阵营的立场都是反对,也就无法对这些争议条文提出覆议;国民党团书记长李嘉进表示,泛蓝阵营认为前晚通过的公投法没什么问题,也没有必要提出覆议。

 对于公投法过关引发的纷争,王金平指出,依规定,在下次院会散会前,立法院有权提出覆议,虽然不一定有人提出覆议,但行政院可以等立法院走完所有程序,再决定是否提覆议,若是全案覆议,一旦覆议成功,整个案子就回到原点,“等于公投法就没了”。

 至于泛绿阵营酝酿展开三招救公投的动作,王金平认为,声请释宪是大家的权利,“该提就提”,立法院是议决机关,任何决议都是立院共同决定,公投法有无违宪,大家可以讨论,甚至声请释宪。

 王金平强调,公投法本来就是政治性法案,如果对内容有意见,也可以循修法程序提出修正案,重要的是依法行政。

 至于泛绿阵营抨击公投法三读议事处理程序的瑕疵争议,王金平除再次口头说明外,也备妥书面资料澄清外界的疑虑,强调公正处理议事的原则。王金平指出,原来公投法有五个版本,而且均以迳付二读处理,并在前天下午才决定二读处理程序及收到各党团的修正提案,时间已非常紧迫,加上条文内容分歧极大,二读会后的整理工作十分困难。

 王金平强调,三读会时,议事人员将部分条文依法制局修订后的条文宣读,这不能说没瑕疵,但他当场已宣告更正,并将相关条文逐一表决通过,“符合议事规定及程序”,并无重大程序瑕疵问题,而当天院会的录影录音作业运作正常,立委若有疑虑,欢迎查询。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立法院前晚表决公投法,爆发重大议事争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昨天认定公投法第二、十四、二十八条内容抵触宪法,民进党团也确定将声请释宪。党团并质疑院长王金平处理议事不中立,但党团随后拜访王金平,改口称王的议事公允,是议事人员有疏漏。

 立法院前晚表决公投法,爆发重大议事争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昨天质疑王金平纵容议事人员违法、偷渡,议事不中立,要求王金平出面处理,并认定公投法第二、十四、二十八条内容抵触宪法。

 民进党团干事长陈其迈稍后并拜会立法院长王金平,不过会后陈其迈态度和缓,他表示,王金平在朝野协商与议事处理都相当公允,但由于议事人员疏漏,造成三读会有瑕疵,希望王金平就程序部分进行补正,并盼王站在国会议长立场替民进党团主持公道。

 陈其迈指出,前天三读过程相当混乱,他不忍苛责王金平,何况前天的情况,就算千手观音也很难主持议事程序。但民进党立委赖清德批评,前天是台湾民主史上重要的一天,但在连宋竞选总部主委王金平的主持下,成为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过程及内容违法违宪;立委陈景峻也谴责三读程序违法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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