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反贪委员会未如期就职惹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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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余歌沧雅加达特稿)印尼国会全体会议本月二十日一致通过成立的五人肃贪委员会,未按照原先计划于二十七日行宣誓就职,引起各界关切与议论纷纷,并质疑这个新肃贪机构是否能根据相关法令规定其功能,因为反贪现已成为现政府刻不容缓的工作。

内阁副秘书拉查库库向媒体透露,仍不知道梅嘉娃蒂总统将于何时主持反贪委员会宣誓就职礼,但可以确定的是,总统`二十六日已经签署有关批准五人反贪委员会及九人广播委员会的政令。由国会通过的上述两个委员会,其人选都引发社会大众不满及争论。

当选反贪委员会主席的前警官鲁基也说,还没有接到总统何时要主持该委员会宣誓就职的通知。根据去年颁发有关成立新反贪机构的二零零二年第二十号法令规定,反贪委员会最迟须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正式成立,并由总统主持宣誓新职。

当初国会与法律界组成的甄选小组审定反贪委员会十位人选,交政府同意后向国会提出,最后由国会第二委员会票选,结果,经小组审定名单中的前五名全部落选,后五名却当选,此因代表各政党的议员基于政治利益考虑而作出决定。

民调显示,各界对新反贪机构寄望不大。舆论把这个新反贪机构形容为手提政府供给的“尚方宝剑”,今后将如何运作备受关注。

根据法令规定,反贪委员会将拥有下列权力:进行必要的电话窃听和秘密录音,下令禁止嫌犯出境,要求银行提供嫌犯的财务资料以及命令冻结其账户;无须经法院批准即可下令冻结嫌犯财产。

该委员会有权命令嫌犯的上司把嫌犯暂时停职,要求提供关于嫌犯的财产及税务资料,下令暂停嫌犯财务与商业交易,以及暂时吊销其所执有各种项许可证。

此外,该委员会也可以要求国际刑警提供协助,以及有权责限定法院在案件移送后一百天内把案件审结。但法令规定,反肃委员会无权下令停止侦讯或起诉某起案件。观察家指出,由于反贪委员会所拥有权力超过警方和检察署权限,今后在运作时有可能与其他执法单位发生权力冲突,届时若没有获得最高当局政治上支持,该委员会最终也将因踢到铁板而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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