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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定南:兼职车马费 全数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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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陈定南昨日再度召开记者会,决定以最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将尽快退回担任中选会、陆委会委员所领取的车马费,初估至少新台币四十四万多元,任内亦不会再领取。

  陈定南强调,他并非贪财的人,先前因为被指为冒领故未同意退还,亲民党是利用修理他的机会转移国民党不当取得党产的焦点,他相信,这样的时机不是巧合,是非常巧妙的选战策略运用。

  陈定南说,若还有其他兼职的职务,将一并退回车马费。对于昨日又被亲民党指控担任陆委会委员,三年来领取十三万两千元的研究费,陈定南表示,中选会开会大多属于事务性质,而陆委会每次开会都是讨论个案,均派法务部参事等相关人员参加,兼职委员的车马费从未经手,直到日前才知道金额的多寡。

  陈定南重申,他兼任中选会委员,向来善尽职责,至少对于选罢法的法规与选务提供五项建言,包括建议选票的圈票处仅限于最上面一格,防止买票者指定圈选位置、建议选罢法中增列排黑条款,凡是黑道感训或服刑期满后,终身不得参选等重要建议,丝毫不亚于出席率高的中选会委员。

  陈定南指出,之前未同意退还车马费,是因部分亲民党立委质疑他违法冒领,这些说词他无法接受,故当时没同意退还,试想:如果退还,恐将坐实违法冒领的不实指控。

  针对台北市长马英九主张,未出席会议就不应该领取车马费,如果领了就应该退还,如此比较符合社会各界的期待,陈定南指出,马英九这番说词,间接证实他并非冒领,在法律上没有问题,愿意接受就道德层面讨论的观点,以最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退回在任职中选会、陆委会委员领取的车马费,分别是三十一万五千元、十三万多元,无论他有无出席。

  陈定南强调,直到昨日才同意退回车马费是原则问题,他对金钱看得很淡,有三件事可以印证,一是,九年前参加省长选举,将结余款一千三百万元全部捐出,其中一千万元捐给彭明敏教授作为参加总统选举经费,另三百万元则捐给民进党籍候选人作为选举经费。

〔记者王志宏╱台北报导〕延续法务部长陈定南领取中选会车马费争议,亲民党立委刘文雄等昨天出示陆委会公文再指,也兼陆委会委员的陈定南自民国八十九年五月起从未出席陆委会会议,但却照领一个月三千元的兼职费,共计十三万两千元,陈定南必须公开说明这笔钱如何处理。

  亲民党团昨天召开记者会,立委刘文雄在会中指出,陈定南身兼的二职不出席照领钱,相较于民进党一直对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的竞选结余款穷追猛打,陈定南当初参选省长也有补助款九千四百余万元,而宋楚瑜把省长选举结余款与补助经费捐出一、二百万美元给国外大学,陈定南到底把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也要说清楚。

  立委李桐豪则说,依据陆委会与中选会的预算书,两个单位所发出的所谓“兼职费及研究费”,其实都是委员或顾问的“兼职交通费”,先不论现任官员都已有配车,根本不应该支领这笔经费,既然属于“交通费”,陈定南如果没有出席会议,当然更不能领钱。

〔记者王平宇╱台北报导〕针对部会首长兼任陆委会委员及领取车马费一事,陆委会昨日表示,法务部长倘无法前来出席陆委会委员会议时,“每次都有指派代理人出席”,车马费领取也是依据规定办理。

  据了解,由于陆委会委员多由各部会首长兼任,除法务部长陈定南外,许多部会首长都可能面临相同状况,因此陆委会昨日也主动出面澄清。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针对法务部长陈定南决定退回过去所领兼任中选会委员车马费等费用,人事行政局长李逸洋昨天不愿加以评论,仅强调一切依相关规定办理。

  至于其他政府机关首长兼职车马费,是否也应该一并比照办理?李逸洋未正面回应,仅表示人事行政局没有接获各机关反映现行规定有执行上的困难。他并澄清,依法并无所谓“研究费”或“车马费”的名目,正确说法为“兼职交通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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