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志:东昇农场危机

——此文供政府、厂方、员工、媒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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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2月18日讯】编注﹕作者斗志﹐原名杨银波,重庆汉子﹐年方20岁。自由作家、摇滚人、社会记者。数年来,他明察暗访,摸爬滚打,浪迹中国南北疆,专打抱不平,爱管不平事。

▓概况

东昇农场,广州市蔬菜龙头企业,番禺市3998立项基地,面积2000亩,位于广东省番禺市钟村镇石壁,离石壁镇中心约有25分钟走路的行程。所产蔬菜于广东、香港、台湾等地销售。最大的老板叫欧泰,台湾人,在广东、北京、西藏等省拥有农场几十家,被称为中国最大的菜老板。仅次于欧泰的小老板叫曹百江,香港人,过去专管东昇农场,于东昇以总经理一职担任,现在因病不再管理各项事务,被传患有白血病,身体欠佳。值得留意的是:曹百江是欧泰的妹夫。

整个东昇农场分成六个区:A1区、A2区、B1区、B2区、东区、新区。在人事上,自2001年之后,除欧、曹二位外,另有统管两个:吴绍山、吴锦成,包装场总管五个:韦生统、吴玉成、吴锦财、屈世良、林雨英(女),出田区总管六个:唐永贵、杨丰成、夏祖宽、简方和、吴金通、“125”(姓吴)。这十五人构成东昇农场管理层。

在管理层与被管理层之间有近30个人的特殊人群,他(她)们就是组长。在其直接管理下的人就是约700名的员工。15个人组成管理层,近30个人组成组长层,约700名员工组成被管理层,这就是基本结构。其余有35人为特殊任务:其中拖拉机师傅6个(固定工资470元)、门卫4个(固定工资470元)、清洁工2个(固定工资470元)、厨房工7个(固定工资470元)、水房工20个(固定工资460元)、“山岱王”(守夜的)(固定工资460元)6个。东昇总人数约791人。700名员工中约有男工100名,女工600名。

▓支出

一、工资支出

1、员工工资。所有员工正班工资约为13.5元一天,因责任承包制实行,员工不能保证天天有工开,一旦有工开就任务重,任务的分配归区总管任意指令,正班之余还有诸多加班,加班一个钟头算成1.4元。男工在正班之余的加班为中午出田,随季节而定,如1月份30天男工约有25个钟头,与正班工资加在一起,约有440元一个月;女工在正班之余的加班为中午出田和晚上19:00后到包装场干工,如1月份30天女工约有90个钟头,与正班工资加在一起,约有490元一个月。计算一下,一个月这700名员工的工资总共有338000元,加上特殊任务的35人工资20770元,则员工工资总共为358770元。

2、组长工资。固定工资一个月540元,随着责任承包制的实行,有奖金。加上奖金一个月大约有650元左右收入,则组长工资总共为19500元。

3、总管工资。6个区总管和5个包装场总管固定工资一个月800元,随着责任承包制的实行,有奖金。加上奖金一个月大约有1500元左右收入,则总管工资总共为16500元。

4、欧、曹、两个统管为真正最上级的管理层,利润自分。

二、吃住支出

1、农场早餐为白稀饭,没有任何菜及馒头包子之类,约供应每人3两米左右,午餐和晚餐的饭加起来每人约有1斤米左右。791人在米上一个月将用30576斤米,按本地米价并考虑到厂方采购、运输等因素,即一个月在米上将花30000元左右。午餐和晚餐的肉,厂里每天在厂里杀两条猪,两条猪共300斤左右,分配到791个人中,每人按理应有4两肉,即中午2两,晚上2两,8个人就有1斤6两肉一顿,但实际上员工每顿只“享受”了8个人吃5两肉的“待遇”。说白了,就是“有人”吃多了。按本地市场生猪价加上作料费来算,一个月在猪肉上的消耗约为25200元。中餐和晚餐的菜,基本上是农场内部的“二等菜”,8个人一桌吃4斤菜一顿,以市场价和“二等”这个因素来考虑,一个月花在菜上的钱总共为9408元。以上饭、肉、菜总计,一个月消耗64608元。作个极端的假设,就算这64608元都摊在700个员工身上,每个人每个月才92.3元的伙食费,既每天才3.08元的伙食,远远低于欧泰“每个员工6元钱一天的伙食费”的承诺。

2、住宿为厂方自建的房屋,女工40人一间,男工20人一间,面积为20平米。这个属于固定设施,经费没有活动起来,真正活动的是电费,包括宿舍、工厂、机械用电等的电费一个月约为150000元。

三、肥料支出——每个月约160000元。

四、农药支出——每个月约140000元。

五、固定支出

这个不是每个月每天都要支出的费用,但也关键。包括厂内各设施。其余设施中,东昇的大型运输车有5辆,其中有一辆为广州市政府奖励。5辆车中3辆车跑长途运输,2辆车用于接田土上的蔬菜到包装场,属短途。6辆拖拉机。另有洒水机、柴油机、电动机数台。6个出田区总管的6辆摩托车。厂内有轿车2辆,颜色一黑一白,其中一辆为广州市政府奖励。在农具上,600个女工共有600把锯镰、600把“打眼儿”、600把“二指耙”、600把锄头、600个肥料筐;100个男工共有100把铁铲、100把镰刀、100把“打眼儿”、100把锄头。另外还有笔特别大的支出,那就是胶筐,1个胶筐约35元钱,全农场约有1200个胶筐。因这笔支出不属于活动支出,再加之后面文章内容所提及的问题,固先不将其算在总支出里面。

六、农场外支出

1、商业税。这个搞不清楚,还没查到。比较复杂,加之欧泰的台湾人背景、曹百江的香港人背景,国家有特殊政策,难查。就以“(收入-支出)
X 30% =
上税”来算。该支出也因后面文章内容所提及的问题,固先不将其算在总支出里面。

2、田土租金。12年前,石二村、石三村的人租地给欧泰,在租金上欧泰保证每年给每个村民460元,不管人口增长与否,都给460元一个人。初步统计,在租金上欧泰约付418600元一年,平摊1个月为34716.7元。

3、帮租田村民上粮食税。在未开农场之前,村民上交粮食,欧泰租下2000亩田土后,答应按亩来帮他们上税,即“应上交粮食总量
X 每斤粮食价格 =
粮食税”,比如一亩要上交120斤粮食,按本地粮食价格和2000亩地的规模来算,欧先生就要帮村民上交120000元一年,平摊1个月为10000元。

七、其他小额支出

如打字员工资、办公费用、接待费用等,以30000元一个月为计。

[支出小计]

抛开固定支出与商业税先不算,组长工资和总管工资比较保险,波动不大。其他项目中变化存在。如员工工资,男工最高有540元左右,最低有340元左右,女工最高有550元左右,最低有390元左右;农药最高时曾达到350000元,最低是80000元便可解决;肥料也如此。但以上取的数字基本上是平均数字。除开固定支出与商业税,东昇农场每月总支出为983994.7元。

▓收入

一、蔬菜销售

东昇的蔬菜2001年前专门生产韭菜花,产量保持于日产万斤的记录,在香港、台湾狠赚了一把。2001年,市场出现过度饱和,欧泰开始改革,最显眼的就是蔬菜品种调整和人事变动:蔬菜由90%生产韭菜花转为生产大白菜、窝笋菜、瓢儿菜、花菜、卷心菜、油菜、菜心儿、菜藤儿、盖兰等多样品种;区总管换任,大总管吴金贵(区总管吴金通的亲哥)调离南海农场。调整后,蔬菜产量最高时日产4000斤,最低时便是现在,日产1000斤左右,全年平均算来,日产2500斤问题都大。因为市场问题和内部管理问题,东昇出现经济危机。小老板曹百江曾经因为发不起员工工资而逃离东昇到香港养病,以至于东昇农场曾连续3个月拖欠员工工资;因为曹百江的妻子(欧泰的妹)在做皮鞋生意,为发工资,曹百江曾屡次向妻子借钱;大老板欧泰也曾经为筹集员工工资改去做荔枝生意,利用地方差异,大量购买廉价荔枝到远地卖,才凑齐员工一个月的工资。2月12日,我到东昇农场调查情况,发现大量经过冷冻后的蔬菜被扔去喂鱼、喂猪,比如两个指头这么大的窝笋菜,虽然洗得干干净净、包得整整齐齐,也被无奈扔掉。以日产2500斤的产量来算,其中就有25%—35%卖不掉。就算卖掉65%,港台市场现在也没有广东市场大,这就意味着价格的降低。比如菜心儿,当这种蔬菜在本地卖2元钱时,在香港可卖人民币16—18元。但现在能销过去的比例已在50%以下,据员工和运输司机反映,“主要还是在广东卖。”那么我们就以菜心儿这种“比较高价”的蔬菜来看东昇的蔬菜销售,假设一个月有75000斤菜全是菜心,假设它在港台卖了37500斤,假设港台的价格保持在10元/斤,假设它在广东卖了37500斤,假设广东的价格保持在1.2元/斤,再假设全部卖完一斤不剩,那么,这一个月的蔬菜销售额为多少呢?450000元。刚才算的农场总支出除固定支出与商业税外,为983994.7元。那么,另外533994.7元怎么办?

二、政府拨款

东昇农场每年享有广州市政府2000000元拨款,这2000000元的拨款据说是广州市政府出的一个“政策”:番禺市要搞房地产可以,但必须要使市场结构平衡,至少要有个农业性的厂。东昇来了,得了拨款2000000元一年。这2000000元平摊到一个月是166666.7元,那么,另外“533994.7
– 166666.7 =
367328(元)”怎么办?况且这367328元还是假设全是“比较高价”的菜心,又是全部卖完,而且在算“收入 –
支出”时还没有把固定支出和商业税减去,1个月就逆差三十万的钱!那东昇准备办?垮台吗?赶员工走吗?更猛烈地榨取剩余价值吗?更新技术吗?调整蔬菜结构吗?提高生产效率吗?清理内部腐败吗?革新人事变动吗?寻求政府更大力支持吗?兴办“投入更高成本和赢取更高价格”的蔬菜企业或同类企业吗?或者难道是我忽略了其他内幕?难道东昇根本没有亏?东昇除了得到政府支持外,还得到其他地方(比如房地产行业)支持?或者因为欧、曹二位乃是港台人物,更是特殊对待?以至于还有什么别的更大的帮助?比如今年欧泰于西藏开办大型农场供应16万军人的蔬菜是因为被政府看到了危机而不得不顺着“西部大开发”前进并且他自己还被政府免了风险?那么,这么“特殊”的“政策”为的是什么?拯救东昇?共同敛财?或者是真正为“西部大开发”开重量级部队顺应大势所趋敢情与世俱进?迷。

▓行动

一、责任承包制

2002年12月份,农场大结账。约100名员工只领了30%—75%工资出走,员工数量由800人锐减为700人。责任承包制实行。

所谓“东昇性格”的责任承包制就是:把2000亩地分给6个区总管,在残留700名员工的前提下,不再是每个人2.5亩土地的分量,而是2.86亩地。2000亩地由统管分给总管后,总管就必须负责,负责到什么程度呢?负责到:1、蔬菜起码要达到规定的斤数,问题是这个“规定”的斤数是多少?谁来定?它可重可轻;2、蔬菜起码要达到规定的质量,问题是这个“规定”的质量是如何?谁来定?它可好可坏;3、“可重可轻”的意思是这回你达到了斤数,下回多给你“规定”几百斤,“可好可坏”的意思是你这回搞得好,下回再严格点,你区总管交来500斤蔬菜,你完成了,你下回交来500斤,虽然干净程度、老嫩程度、整齐程度、农药程度与上回一样,但可以扣你100斤,你只完成了400斤,你区总管的工资就被扣;4、区总管的目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完成任务,另一个是榨取员工剩余价值,因为员工算工资是按时间来算,那么我就让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比原来更多的任务,又时又在你其他规定的时间里,放你的假,你放假那天你就没有工钱,你没得的那些工钱就归区总管了,你今天可以完成挖48行土的任务,那么明天区总管给你规定50行,后天52行,你员工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的,按比例来算钱,你52行只完成了48行,那么你的工资只有“13.5元
X 48/52 =
12.5元”,你今天52行完成了,明天54行也完成了,那么再如此搞一些天数,你就放假,你问为什么放假?因为土已经完成了“任务”了。

在这种“东昇性格”的责任承包制的实行下,员工开工的那天必然接受越来越严重的任务,“越来越严重”的任务持续完成若干天之后突然放假。员工在任务重的那天因为完不成“安排”的任务而被扣工资,放假的那天又因为没有工开而没有工资。区总管在奖金上大大受益,反正员工被强令放假的那天,你那个区117个左右员工那天全部的工资就被区总管领去了,区总管这个月的工资就是“800元固定工资
+ (117 X 13.5元/天)- 被‘规定’任务的统管所扣的钱 = 本月工资”。

二、一贯未变的扣钱扣人经验(行动人:统管)

1、对刚进厂的员工

先交20元押金,这20元15天后可退。再交100元押金,这100元押金干到6月份、12月份两次大结账时可以退,没干到那个时候就走人的,不能退。除了120元押金外,还有暂住证,暂住证先交半年,交多少呢?88元。统管收到这半年的暂住证费,治安队来检查,统管就先为员工交1个月的暂住证费,1个月后有员工离厂了,要另外5个月73.4元的暂住证费,对不起,你还没干到大结账时间,员工只好回头继续干或者扔下另外5个月73.4元的暂住证费走人了事。

2、对干工的所有员工

第一、“东昇性格”的责任承包制。已述。

第二、劳动报酬过分低。正班9个钟头只算成8个钟头,每钟头才1.75元,加班的工资才1.4元一个钟头,比正班还低,《劳动法》规定的是:“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正班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正班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正班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按照“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正班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这一项,那么东昇农场的加班费应该是“1.75元/小时
X 1.5 =
2.625元/小时”。当然,厂方可以降低正班工资的基数,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为400元/月,这是每天8个钟头的价钱,也就是说1.625元/小时,东昇员工可以接受这个标准,但是正班干了9个钟头就要算成是9个钟头,不能算成8个钟头,加班费应该是正班费的1.5倍,即2.5375元/小时,法定休假日(比如元旦、新年、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干工应该是正班费的3倍,即5.75元/小时,过年放假的,可以带薪,即可以算成是8个钟头的工资,13.34元/天。目前东昇实行的,违反《劳动法》。

第三、工作时间也有问题。因为100名男工几乎不到包装场加夜班,只有中午才加班,所以加班时间在不遇到农忙季节(比如夏天)时还比较短,一个月20个钟头为最短。但600名女工呢?她们既要中午加班,又要19:00以后去包装场加班,女工一个月最短的加班60个钟头,最长的有120个钟头乃至150个钟头,严重超出36个钟头,违反《劳动法》。

第四、休息休假问题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有大年初一休息一天。虽然农场有它自己的特点,但在法定休假日比如元旦、新年、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干工,应当“支付不低于正班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实际上仍是正班13.5元/天,加班1.4元/小时,这违反《劳动法》。

第五、劳动安全卫生这些更是说都不要说了。天气过分炎热还要从上午11:00—下午14:00乃至16:00加班,然后再从14:00或16:00开始算为正班,因为“东昇性格”的加班工资比正班还低,所以总是延长加班时间,打雷天气也要干,下大雨天气也要干,结合刚才讲的“责任承包制”,该干的时候又放你的假,不该干的时候又逼迫你去干。

第六、保险几乎是做面子。基本上只有组长和包装场负责将货物运上车的员工入了保,组长每个月在工资里扣除45元做保险金,将货物运上车的员工在工资里扣除30元做保险金,一旦你安全离厂,想领回保险金,对不起,现在还不能直接支付给你,3个月之后你再来取。

第七、死伤问题。自2001年之后,厂方为留住员工,很少打人,以前曾动手打死打伤过近10人,但没有一个按《刑事诉讼法》把厂方告上法庭。1998年和2000年两次打雷中死去4个人,带伤了几个人,这属于因工死亡和负伤,死者死了后,死者的家属并没有享受到《劳动法》“员工死了后,遗属依法享受津贴”所规定的权益,负伤的,私了。2001年以后,在员工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患职业病方面,有一个在2001年3月份被拖拉机撞断5根肋骨的重庆永川人陈应江,最终的解决方式是厂方赔给他了8000元,这个8000元数目不足以与其状况相符。

第八、员工福利上,没有。

第九,再谈伙食问题。欧泰承诺的“每个员工6元钱一天的伙食费”从计算来看,已经成为一纸空言。那么,一天杀两条猪按理说8个人可以吃上1.6斤一顿,但为什么只有5两?被厨房、门卫、总管、统管及一大堆亲戚朋友享受了。我想问:早上稀饭可不可以有个馒头?中晚餐可不可以在菜肉“混合”成一盆之外,加个汤菜?可不可以至少让700个员工在中晚餐的肉中总共吃到254斤肉,而另外48斤就由从厨房到统管亲戚朋友近35个人吃?可不可以保证按“让700个员工在中晚餐的肉中总共吃到254斤肉,而另外48斤就由从厨房到统管亲戚朋友近35个人吃”的“规矩”使其每个员工每顿吃到1.8两肉,而另外近35个人每人一顿吃7两肉?

三、对要离厂的员工

工资只结30%—75%的工资,具体到谁是30%谁是75%,要视彼此交情、在厂时间等因素而定,这违反《劳动法》“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再怎么说这个“彼此交情”和“在厂时间”也不能成为克扣工资的“故”嘛!

▓尾声

东昇农场迄今无工会。特此为重,归为尾声。@

2003-1-13(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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