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辰盗卖柯以敏?常喜告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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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佳宏╱台北报导〕潘美辰在新专辑中收录一首跟柯以敏的合唱曲“我想有个家”,在忘记事前先知会柯以敏唱片公司的同意下,就直接在市面上发行贩售,引来潘美辰侵权盗用柯以敏声音的误会,而常喜唱片上周五已委托律师寄出律师函,正式向潘美辰跟发行该专辑的新力唱片同时提出民事诉讼赔偿,展开一场智慧财产权的保卫大战!

 潘美辰的新歌加精选“我可以为你挡死”,在专辑最后收录一首“我想有个家”,并注明是潘美辰与柯以敏关怀对唱,献给九二一地震全新主题曲。

 而柯以敏的歌声出现在潘美辰的专辑中,引来柯以敏所属唱片公司的质疑,常喜唱片企宣统筹黄昭榕说,潘美辰出专辑第一次发稿中提到跟柯以敏合唱,唱片公司是看了报纸才知道有这件事,潘美辰事先完全没有做到任何告知的动作。

 黄昭榕强调,常喜唱片跟柯以敏签的是全世界的经纪约,姑且先不论潘美辰跟柯以敏的私人交情,潘美辰为了省下制作费所做的侵权行为,等于是盗用常喜唱片所属歌手的声音。

 常喜唱片针对这件“侵权”的行为,黄昭榕说,常喜要先告潘美辰,再告新力唱片,因为潘美辰在没有事先告知下,已经购成“侵权”的行为,而新力唱片是发行公司,没有尽到督导的职责,也有相对的连带责任。上周五,常喜唱片已委托律师向潘美辰跟新力唱片寄出律师函。

 潘美辰对于个人的“疏忽”,上周已亲自到常喜唱片说明情况,她表示个人会负起责任,不过,这件事跟新力完全无关,希望不要影响她跟新力间的合作。

 潘美辰表示,她会在专辑中收录“我想有个家”这首合唱曲,主要是因为想帮助柯以敏进军中国市场,她说,因为当初她在台中成立音乐学苑时,邀请柯以敏担任学苑的讲师,柯以敏很讲义气地就答应了,所以现在柯以敏需要帮忙,她义不容辞回馈。

 只是没有想到,一个善意的帮忙,在个人疏忽之下,会演变成侵权行为,甚至还要对簿公堂。

 当事人之一的柯以敏,针对此事始终保持缄默,表示一切完全交由公司处理。

 据悉,潘美辰表示她有告知柯以敏,而柯以敏则回应并不知情,两人说法“各说各话”,潘美辰跟柯以敏的友情是否禁得起考验,面对事情的态度则是主要关键。

 而新力唱片国内部总监刘天健表示,新力唱片已收到律师函,经过跟公司的法务部门讨论之后,得知新力跟潘美辰的合作模式,是以唱片公司跟制作公司的合约,其中合约有明确注明一条,就是制作公司必须处理所有版权问题,才会交母带给唱片公司发行,所以整个事情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新力唱片是不须负法律责任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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