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六日电)著作权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今天获得立法院三读通过,包括将盗版光碟行为改为公诉罪,财团法人电影及录影著作保护基金会对此予以高度肯定。
立法院三读通过著作权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制定并加重侵害著作权法者的民、刑事罚责,希望有效遏止盗版猖獗问题,并合乎国际著作权法发展趋势,配合网际网路时代的变迁。
致力推动著作权法修法的电影及录影著作保护基金会在获悉三读消息后,予以高度肯定。
基金会执行长郭戎表示,虽然今天通过的版本和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版本有点不一样,不过大致上还可以接受,尤其盗版光碟改为公诉罪,让保护智慧财产权工作往前迈进一大步。
不过郭戎也指出,有些条文未来在执行上有些争议,例如非意图营利或公开陈列者,份数超过五份、侵害金额超过三万元以上者才处罚。他说,以网路犯罪为例,如果有人将电影放到网路供人下载,其份数及侵害金额将该如何计算?未来执法时可能会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