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报指:董建华更在乎的是北京的意愿

香港不公平的法律将削弱人们对其前途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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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日讯】大纪元译自6月30日卫报/ 尽管香港曾得到各种“永远不会被遗忘”的保证,但自1997年主权回归后,香港显然已经从英国的视野中消失了。直到最近,香港才又一次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这次使香港再次扬名的原因是SARS。明天是香港回归大陆六周年的日子。成千上万的香港人将走上街头,抗议由并不具全民代表性的香港立法局针对反颠覆法而采取的立法活动。这一立法活动是最应该引起英国注意的事件。

每个人都知道,按照基本法第23条,香港必须要制定反颠覆、反煽动的法律。这些法律也必须包括针对其他一些反国家行为的条款。尽管根据基本法,香港在此一问题上有自主权,但一些香港高级官员承认,是次立法活动,从时间到内容,都是事先要经过北京方面同意的。

最令人担忧的是,根据新条款,任何与大陆被禁组织有联系的香港民间组织,都会成为非法组织。很明显,如果新条款成为法律,香港的法轮功组织就会失去合法地位。法轮功在大陆已经被禁。中国官方对其禁止法轮功所做的荒唐解释是,法轮功威胁国家安全。

人们并不对香港保安局局长在镇压法轮功的问题上抱有幻想。新立法的另一条款是有关国家机密的条款。这一条款对于香港媒体来说尤为重要。香港回归后,媒体受到的压力越来越大。政府同时也拒绝了有关应允许为公众利益辩护的呼吁。

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由于对SARS危机的处理手法在香港已经很不得人心。在SARS危机爆发后,董建华最初压制了各方对大陆政府掩盖疫情作法的指责。香港大学做的一次民调显示,超过70%的香港民众认为,董建华在推动新立法的问题上,并不介意香港民众的看法,他更在乎的是北京的意愿。董建华还在有关“政治研讨”的议题上打了退堂鼓。很多人曾对所谓的“政治研讨”抱有希望,认为通过“政治研讨”,香港有望在2010年前实施真正的民主选举。

新的反颠覆法如果不经过修改就被通过,将不会有助于增强国际社会对香港前途的信心。新条款也违反了1984年中英签署联合声明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即,香港法律制度将维持不变。英国目前与中国的关系,和以前相比,已大有改进。英国现在应该向中国政府明确说明,中国在新条款立法的问题上已违反了这项基本原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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