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一言: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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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4日讯】最近在反民主的大合唱中,出现了一支民本独唱插曲。民本到底何所指?在网上所见的由即兴式的随手跟贴到经慎思后的鸿篇钜着,民本论者都没有给出定义。但从各篇文章中大概可以理解为以为统治者以民意,民利作为理邦治民之本的一种观念,并以这种观念作一种制度安排

民本论者的已经公开言明,其目的是弃民主,行民本。

今天的民本者为了实现他们的弃民主,行民本创造新世界的鸿图,就得先把民本描绘成为当今唯一能重振中华文化,改革弊政,继往开来的法宝。他们褒极民本的优、利、益,贬极民主的劣、损、害,并拿它们作对比,把民主比下去;进而做到:一,以民本否定民主;一,以民本取代民主。

今天的民本论者正如一般的反民主人士一样,先给民主加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或作歪曲理解,(例如民主能医百病,民主是当作神话,民主能搞好经济等等)然后加以批判和否定。今天民本论者也不例外。

下面我们就看一下民本论者以民本反对、否定与取代民主的理论是不是切合事实,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合情合理、是否犯驳。

民本是皇帝的续命符

张三一言

我这里的“皇帝”以往惯称为皇或王或君等等,现在还可以称为总统、主席、将军、元帅、书记……名称可多种;实质只有一个:专制。

在民主制度下,民是主,以民为本是理所当然之事,故谈民本是画蛇添足。只有在皇帝的国度里才会有人谈民本,但也不是在所有皇帝都需要谈民本的。当专制当旺时,例如毛泽东时代、列宁时时、希特拉初期、苏哈图初期都没有人谈民本。

在什么情况下民时兴谈民本呢?

当皇帝的统治权力衰退时、当皇朝的合法性被质疑时、当皇权的认受性低落时民本就兴起了。

这是为什么?

因为皇帝这时无药自救,只好祭起民本牌来为它的权力合性和认受性招魂。所以民本是皇帝用来掩蔽恶行的遮羞布,也是用来愚弄民众以达到保命的续命符。这就是看泽东时代不见民本踪影,江泽民时代民本流行的理由。

民本主义者说:任何社会能做到以民为本就是达到了人类社会最高境界。

骤看起来,好像很合理。一个权力能全心全意做到以民为本,这还有什么可再要求的呢?

但细察起来则大谬不然。

请问:以民为本的主语是谁?谁去以民为本?

民本主义者故意掩饰避免谈及这个最为要害的问题。

比如某A口袋有一百万美钞。怎么用这一百万呢?有人说,某A的钱应“以A为本”,即这笔钱应为某A谋福利。这个说法当然没有错;不过这是废话。如果某A的一百万被某W骗去了,某W说:“阿A啊阿A,你不用担心,我会用这一百万“以A为本”的。你某再精明的经营手段,最多只能达到“以A为本”。”

朋友们,你认同这两个“以A为本”是一样的吗?

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应该由某A合法地拥有那一百万去“以A为本”,还是应该由某W非法地拥有那一百万去“以A为本”!我们只能认同A的“以A为本”,抗拒W的“以A为本”。

现在的民本主义者鼓吹的民主就是要求由皇帝非法拥有权力前提下去“以A为本”!简言之就是“皇权民本”。但这话又不可公开言明,因为一声称主张皇权,马上会成为神台猫屎──神憎鬼厌、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所以民本主义者掩蔽和避谈由谁去“以A为本”。

为皇权民本辩护理由之一:所有制度都是民本本主义

既然任何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民的权利,即都是民本主义,那为什么还要区分什么专制民主?以民主取代民主不是更实际吗?

他们是这样辩护的。民主制度只是用合法程序取得符合多数民意的决策,其它制度的决策也是企求符合多数人的民意的,而“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更是明显不过是以多数民意为依归,所以以民本主义取代民主是符合实际、合理、可行的。

“以民本取代民主,以皇权代表民本”是皇权民本主义者理论的核心诉求。

为皇权民本辩护理由之二:不平等是合理的。

虽然皇权民本主义者避谈谁主民本,但人们毕竟不都是笨蛋,对民本显然的不平等的事实必然会提出质疑。

皇权民本主义者是这样辩护的。他们列举不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都不是绝对平等的;就连民主社会的决策也不是绝对平等的,有些人就是比其他的人有更大一些的特权。既然民主与专制同样不绝对平等,同样有特权人物,所以对皇帝比平民有特权就不应过于介怀了;接受明君统治也是可以接受的了。一个明君只要能做到“以民为本”,它与民主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因之,人们大可不必改变现今专制政权,只要他们真个能做到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就尽善尽美了,所以我们今天当务之急是拥护现政权“以民为本”。

这种理论是很有市场的。因为中国人的奴性、盼民君思想、安于现状的心态、惧于权势暴政的条件反射等等因素都造成人们乐于接受这种皇权民本说教。而现今的理实正是官推民本,文人喊民本。

看来中国几千年“民为先……”的皇帝骗人鬼话还要延伸下去。

看来民本思想将成为抗拒民主的有力工具。

2003/7/23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一)

历史证明了民本观点没有效用

张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一:历史已经证明民主不符合中国国情。

民本论者说:一百年这段时间里,中国为了雪清天朝大国遭西方列强欺凌宰割之耻,饥不择食地试用过自由主义、民主主义、资本主义、共产主义、民族主义、无政府主义、改良主义……但都证明不宜中国国情而失败了。也就是说,现代文明(他们说是西方)无济于中国事。今后中国无需向现代世界文明接轨,无需向现代世界文明借鉴,更无需接受他们的政治理论与制度。不但如此,他们还认为现代世界文明还得借助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粹作为重要营养来源才能得到发展。而这个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粹,就是民本。

在这五十多年中,统治者及其御用和义务文人伤透脑筋穷尽全国宣教管导之力,以铺天盖地的、长时间的、无所不用其极的,栽赃、加罪、颠倒是非黑白,并兼用专政工具,全力口诛笔伐力图把民主消灭之于萌芽状态中,但都不管用;在一百年漫长的岁月中,经过无数巨变与挫折,到最后人们还是执著那些被民本论者视为不合中国国情的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共和宪政。中国人长期锲而不舍追求的民主目标,不能算是应付面临变革而在忙乱中饥不择食的选择吧?

一种思想或制度,若不合某国之国情,它就不会在这个国家发芽成长。现在自由民主思想和制度,像幽灵一样长游神州不散,像春笋一样遍地且历久长发。吓得专制统治者惶惶不可终日,不灭之不能安眠。今天的民本论者也是为了解官之困,志在驱灵斩笋。可见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共和宪政是中国之至需。

民族间文化交流取长补短本是人间正道,但现在有人以己之长拒人之长,以之短代人之长。这就成了歪道了。所谓的自己之长即是民本论者所指的中国自夏朝就有史记载的民本思想,民思想和皇本思想比可算是长,从这个角度看可以说是以己之长拒人之长。民本思想与今天的民主比,民本是短而非长,所以是以短代长。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二:没有民主中国也可以成为西方重视的亮点。

民本论者认为中国正处于复苏阶段,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已发生了巨变,中国已经成为当今举世瞩目的世界亮点,令历代盛世相形失色。

我要指出的是中国世界亮点之说只是部分符合事实。这就是硬力量方面的经济亮点;但它同时也是践踏人权、消灭民主于萌芽状态、与现代世界文明软力量离轨的显着亮点。

民本者说,不看到自身已有的经济成就的硬力量不会有拼搏勇气。我认为这是对的。但更严重的是不看到自身已存在的反现代人类文明精神的倒行逆施的软力量,会失去了对危机的警惕,就会被时代和世界抛弃,便是败亡之兆。我们可以说目前真真假假的经济起飞,有可能是麻痹、欺骗、引诱中国走向败亡之路。不信看目前民本论者也不敢否认的社会道德的沉沦、贫富两极分化、没有法治观念、腐败、苛政残民都是史无前例地严重恶劣。

西方重视好不好?西方重视台湾和重视大陆有什么不同?西方重视中国大陆的是什么?精神的?人格的?文化的?历史的?现实的?经济的?智慧的?

得到别人重视当然很好。不过,我们也要明白,人们对为富不仁的暴发户和善长仁翁都一样重视的,只是重视的感情不同而已。人们对中国大陆的重视是重视其发财的机会,不是重视中国的国格。西方对台湾的重视,除了重视其经济外更重要的是尊重其行自由民主和保护人权的国格,但对大陆的党国并没有这分情,而是相反。西方对中国的文化、历史、经济、智慧是重视的,但对整体国人的精神、道德、人格大概不敢恭维了。

民本论者拒民主于国门之外的理由就是没有民主的今天,为人民服务的民本已经取得了举世重视的伟大成就。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二)

民本观点并非建国之道

张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三:行民主就是向往日的衰亡老路,行民本就是步上复兴,逐渐恢复国力、恢复民族自尊之新路

民本论者认为中国大陆正在步上复兴之路,国力逐渐恢复、民族自尊恢复。是否果真如此?

我认为有肯定的一面,即表现在硬力量方面经济恢复而引至的正面效果;但表现在软力量方面,即道德、现代化的时代精神方面,则呈现为民间促进官方促退的拉锯状态。民族主义有其复兴国力的功能,但狭隘民族主义则只有促退的功能。今天打着振兴中华传统文化、继承优良的传统旗号,以复古面貎出现的民本思想,其志在反民主,所以也是统治者促退大军中的一小支自愿军或雇佣兵;也可以说今天的民本主义实质是狭隘民族主义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民本论者利用人们历史曾受伤害的痛苦记忆,鼓起人们虚无而狂热的爱国和民族主义热情,助长民族虚荣和自大心理。利用失却理智的狂热,引导人们认同他们的中国绝对不能向往旧日的老路,中国人必定会在充满民族自信中找到一条不同于他国的自新、自强之路的说教。这些说教是反民主说教中最空洞无物,但也是是历久弥新的、也是最能蛊惑人心的话题。

他们把现实的民主描绘成为是西方的、是西方加强于中国的有害之物、过去是西方羞辱宰割中国的工具、现在是亡我中国的阴谋、是列强继八国联军后干涉中国内政的延续。把民族的狂热虚荣和自大之情集中到仇恨民主身上去,因而他们能利用这样“中国独有”实是空洞无物的思想观点,长期间掀起反民主的腥风血浪。把民族自豪感和爱国心引向邪路……其要害是以人们热衷但又不存在的“中国富强道路”反对中国人唯一能自新复强的自由民主之路。目前,不论是中国外国,所有国家,除了自由民主,没有一条道路是可以做到民有人权与自尊,国有尊严与强盛。反民主行专制之路,充其量也只能(不是都能,更不是必然能)是强国(这个国只代表统治者,人民是被排除在外的)弱民,甚至是强国害民。民本之害就在于它以狭溢民族主义在宣扬和达至一种强国害民之实。

民族虚荣和自大正是统治者用来反对民主的廉价工具。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四:皇帝的民本优于民治的民主。

民本论者认为有关民本最早的文字记载可见于夏朝,并且说民本就是以国民的利益,国民的意愿作为施政的根本依据。这是一条能保持了强国的基本道理。这就是中国的民族文化思想、中华传统文化、优良的传统。这样的民本,本应有其正面而实用的价值,但民本论者的民本,其着眼点是古代由好皇帝根据民利治国,是百分之一百封建皇帝的货色;在今天就是“为人民服”论下的极权统治。民本只是用现代化民主政治理论的和民族主义辞汇包装起来的要官治不要民治观点翻版而已。

很奇怪的是,民本论者重复强论老百姓参政要有民本观念,当然照例地也提到当皇帝的当官的也要有民本观念,以民本作为施政指导原则,但对如何保证皇帝能以民为本,如何保证极权统治者能真个为人民服务,则只字不提。

事实上是古今中外几千年都有皇帝国王,也不时强调民为重社稷为轻的老调,但从来没有出现过统治者以民为邦本的民本观念治理国家的事实;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民本制度,所以所谓民本治国到现在还是人们幻想中的乌托邦。其实今天的民本论者只是二千年前的柏拉图的哲王统治的翻版而已。其核心是民不能自治,只能由圣贤哲王治之。问题是在没有民治理念和制度下,古今中外没有出现过的以民为邦本的民本观念治理国家圣贤哲王;可以说今后也不会出现这样的圣贤哲王。

民本论者认为民本思想是今天指导社会活动的一个正确的主导思想。他们要求人们只相信这个思想,不要迷信今日的强者及其治国之道。并恐吓人们说:如果迷信今天的强者(即自由民主世界)就是违背客观规律的一意孤行,就会变成大清帝国那样,失足悬崖,日落千丈重复昔日必亡之路。

请看他们这个皇用民本思想是不是比毛泽东的最高指示还具有一句顶一万句的功能!

民本论者就是将这样的民本思想视作为今天社会行为的指导原则。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三)

民本应顾及正义

张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五:要实行强者为王的另类正义。

今天的民本论者本质上是一个官本观点的伪装版本。

根据一,官赐经济发展论。

事实告诉我们,中国的这一场经济改革开放是党为救亡而采取的破斧沉舟的措施。压力来自体制外的民间、摆在眼前的国际风云中的兴亡大事件、亡党在即的现实,其主导者则是党正统继承力量。现在的民本论者也明确指出变革是由这些代表官僚阶层利益的技术官僚为主力推动的。今天中国的经改实质就是官赐经改,因而民本论者在这一陈述中特别强调这场变革与广大工农无关。这场经济开放改革即不是由民发起和领导也不是为民争取权益,反而要清算民在过往所持有的极少的民权与民利。民本论者公开主张在现今的改革开放中占百分之七八十民是没有分的。他们的民本就是把百分之八十的“民”排在“本”外的民本。他们的民本观点实质上也是一种官(恩)赐民本;但不是恩赐权利与利益给平民百姓的民本,而是只赐权力与利益给官的官本。

根据二,强者为王正义论。

民本论者强调,中国目前惊天动地的经改,是由官僚知识阶层发起和领导的,目的是为这一阶层先富起来,为他们在独霸权力外争取更大的私有经济利益。

民本论者让官之一族先富起来是以社会达尔主义理据的。民本论者强调他们持的是与现代文明中的保护弱者的公正、正义、平等不同的另一类公正、正义、平等。是强者占大分弱者占小分,而且更重要的是强者为王的公正、正义、平等。在他们心目中强者权力、权利与利益全占就是正义。

其实公正、正义、平等应保护弱者是符合人性也可行的,不论人类还是动物都存在强者保护弱者的事实。保护弱者的正义错在把它推向极端变成平分财富。荒腔走板了。我们要反对的是这种极端平均主义而不是保护弱者的正义。同理强者多为多得的公正、正义、平等也有其合理性,它本来与保护弱者的正义是相融和互为补充的,但今天的民本论者把它推向强者为王的极端,同样是荒谬的。今天的民本论者主张的强者为王、不保护弱者的民本思想是赤裸裸的皇帝观点。因为在专制制度下,官强民弱是常态,一个不保护弱者的制度必然是强者官侵犯弱者民的人权的制度。今天的民本论者是反对民治也反对政党制的,也就是反对对权力的制衡、监督与竞争;在一个没有制衡与监督的官本制度下的所谓民本制度,只能是是一个践民以逞的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打上民本之标记,除了欺骗外,再没有其它了。

根据三,罪恶必要论。

民本论者提出不要把今天因改革而出现的负面现象来否定改革本身。这点我非常同意。

但不要用改革出现某些负面现象否定改革是一回事,要不要消除这些负面现象及其根源是另一回事。问题是民本论者一方面说不要用负面否定正面,但另一方面又全盘肯定和维护这些负面现象及其产生根源。

从根本上的一点来说,今天的负面现象是由于权力恩赐经改,权力大于一切,强者为王观点指导下出现的权钱勾结、官占民利、苛政民苦、经济道德全面腐败现象。强者为王独占权力是源,腐败现象是流。

百分之七八十之民不但不能成为主,连成为本的资格都被排除掉;占百分之几的人不但是民之本,还是本之主。在这样的本与主的状态下先富起来的是官之一族,这样的经济起飞基本上是官僚资本兴起与垄断的一种特殊形式。民本论者恰好认同和维护这个产生罪恶之源的根本。

他们的所谓要用完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法制,普及法治观念,用适当的税制来调节贫富之间两极化的走向,科教救国,用民族主义来充填当前的信仰真空等等来克服改革出现的负面现象,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标之举。在不义的强者为王的专制制度下,只顾维护强者的权力与权利,不从根本上的治国理念和变革政治制度这个治本方面着眼,不但把罪恶视作过度时不可避免的,而且还把它视作是应该的,合理而正义的,这样的民本到底要把我们祖国引向何方!

可见今天的民本论者认为他们的民本理论是一个朝野政治人物应有的基本观念,有远见与胆识,能广为信服、合乎国情、国家长期发展的指导理论。但我认为这种民本理论强国富民不足,反而有可能是残民害国之源。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六:现在民主制度成了主张民主人士的好制度代名词,只有主观的随意性,失去了客观的标准,故应弃之。

现代民主制度的国家,约占国家总数之半。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度与施政有一套系统的民主理论和程序。是不是因为有人把它视作好制度的代名词,就成了只有主观的随意性,失去了客观的标准了呢?

张三一言并不以为然。

一件事理的好与坏、有没有客观标准是由其身的实质决定的,并不是由人们口里怎么说决定的。

比如现代常人都认为苏中式社会主义是坏的、什么国家可以参加第三国际是有明确标准的,并不会因为两报一刊乱说好而变好;同样常人也认为美欧自由民主制度是好的、哪个是民主国家也大致有标准的,它不会因为人们乱说其好或坏就变成没有标准而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当作民主国家的。

看来以只有主观的随意性,失去了客观的标准来否定民主大概理由不充足。

再说,如果民主被乱说得只有主观的随意性,失去了客观的标准,我们做的事也应该是纠正乱说之毛病而不是否定被乱说的民主制度本身。比如说,甘草被一些中医师说成是万能药,在人们的观念中也产生了或多或少的主观随意性,失去了客观的标准。但我们不应因此否定甘草的药效,而是应该纠正对甘草的胡乱吹捧。

还有,是不是民主制度成了主张民主人士的好制度代名词?

我并不认为如此,这是反民主人士强加多于民主人士的说词。例如民主万能论就不是民主人士的主张而是反民主人士的栽赃。

最后,一般人都承认民主是所有坏制度中坏处较少的一种制度。人们因而在作相对比较的情况下说民主是一种好制度,并没有什么错。总不能要人们说民主是一种比专制更坏的制度吧。

尽管民主被一些人视为只有主观的随意性,失去了客观的标准的理论,但事实上它毕竟是一种系统化了的理论和制度。我见识简陋,建构民本制度的理论尚末见之,起码还没有见到一套系统的理论。就算把反民主人士栽赃的民主制度说成是主张民主人士说的好制度代名词是事实吧,但民主毕竟是一种现实存在的制度,而民本并没有形成一种制度;要“行”不存在的民本制度,“弃”现实存在的民主制度,是不现实不可能的。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四)

[第四]由官作主的民本就是官本

张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七:代议制民主制度下的人民不能当家作主。

民本论者认为今天代议制失去了公民直接参与表决的功能,没有直接民主就失去了公民作主的真实性。议会代表不可能完全代表他的选民的意愿,所以在代议民主中,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是一种不实际的幻觉。

在这里反对民主的理由有二,一是,现行民主制度中的代议制中的所谓的民选代表不可能完全代表他的选民的意愿;二是,不是“人民当家作主”,即代议制下不能做到每个公民直接参与表决所有决定。

现在要讨论的是,既然代议制中的所谓的民选代表不可能完全代表他的选民的意愿,因而要否定之。那么有没有比它更好的可以完全代表选民的意愿(民意、民利)的制度呢?这是民本论者无法回答的问题。

不能完全代表,即是能部分代表了。代议制民主产生的决策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意。既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意,而人们一般认为这个“一定程度”相对于专制制度要高得多;人们之所以要以求民主取代专制,其中的理由之一就是这种反映民意高低之差别。

就是说,无论如何,它的民意“代表量”总比专制皇帝官儿高得多,也比“三个代表”高得多。比如说民本制度(暂且当作它是存在的一种制度吧),这个制度又怎么样可以“完全代表”选民的意愿(民意、民利)?为什么代议制下民意不能被完全代表,就要否定之,而民本论者根本没有给民本制度制定出代表民意的必要程序,也没有显示出民本制度有什么代表民意的功能,凭什么要人相信民本制度有比民主制度能更全量地代表民意呢?现在根本就看不出民本制度到底有多少民意“代表量”。

现在人们无法否认民主制度下民意得到重视的程度比专制独裁制度高。所以人们无法在理论上提倡用专制制度取代之。同理,若民本论者无法论证民本理念或制度比民主理念或制度能在“更大程度上”反映民意,就没有足够理由以民本否定民主和以民本取代民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过了时的一个派别的民主理论,大多数民主理论都不是主张人民当家作主论的。人民当家作主并不是代议制民主的诉求,现在的民主理论中并不以“人民当家作主”作为鉴别民主的标准。把“人民当家作主”视作现代代议制民主不符合事实;把批评不能“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一种不实际的幻觉”视作批评民主是无的放矢。“人民当家作主”理论其中演变的结果之一是成为极权理论的基础,成为法西斯与共产党暴政理论基础。

因为民主并不是“人民当家作主”、不能由每个公民直接参与表决,所以要否定民主,那么是不是民本制度下就可以做到“人民当家作主”、能由每个公民直接参与表决?若是,我愿闻其详;若否,就以之反对、否定和取代民主无理无据。

或者说人世间根本就无“人民当家作主”这回事,所以无谓谈民主无谓求民主了。按照同样的逻辑,也无谓谈民本和求民本制度了。

可以用通俗易解的文字表达民主:民主就是全民作主决定由谁当家。
或者说民主制度是全民可以作主,但不能直接当家。正如现代企业是董事会作主决定雇用谁当总裁一样,你不能因为某董事或董事们不能直接管理企业而说董事会不拥有企业的主权。

民主理论的特点就是可以民主。人们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理解和因应民主。比如说有人认为只有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要做到每一个具体的个别的老百姓都能直接参与决策与施政的制度才是真正的民主。这不能说是错,只是多数人认知的民主理论并非如此。或者说他们理解的的民主不同于我们理解的民主。

民主的理念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它不能离开“没专制的民主”这一底线;民主制度可以有多种样的,但它不能离开公平公开公正定期而有竞争的选举执政与立法人员的程序这一底线。在这两个原则下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民主名称、民主理论与民主制度。

我的意见仅是,在还没有创建出比现行相对来说坏处最少的民主制度的坏处更少或好处更多的制度之前,不要否定民主制度,也不要停止追求现有的民主制度。

我担心的只是上面已经重复说过了的情况,以不存在的事理来否定与反对现有的两坏取其轻的民主制度。这结果是两坏取其重,弃民主取专制。因为在今天,你很难不要民主也不要专制,看来还是两者必取其一。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五)

民主存在经千年,民本尚在幻觉中

张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八:民主自古至今未曾出现过,民本则与民存。

民本论者为了否定民主,作出了这样的判断:民本观念过去、今天、一万年以后都存在,只要有人类社会,民本就存在。而民主是与人类社会无关的,人类社会中从来没有存在过民主观念和民主制度。并认为这是民本否定和取代民主的理据。民本论者的用意是民主既然不存在了,就无需要枉费精力去追求它了。

在这里,民本论者的概念是很混乱的。既然民主自古至今不存在,那民本论者又怎么能做到“弃”不存在的民主呢?既然民主不存在你还费尽精力去用民本取代它,开玩笑吧。

民本论者反驳说,他们只说民主观念不存在,没有说是实实在在的民主制度不存在。那么他们的逻辑是现在的民主是一个没有观念的制度了。这玩笑未免开得太大了。

我上面已经说过,用某种特定准则去判定“人类社会中从来没有存在过民主观念和民主制度。”是可以的。当然这个准则和人们共识中的民主观念和民主度的认知不是同一样的东西。

不过这里有两点想说明一下。

一是,要分清楚。这个过去、今天、一万年以后的存在或不存在的,是同时指民主或民本观念、还是指民主或民本制度、还是一指观念一指制度。

当它同时作为观念时,不论民本或民主过去、今天都是存在的。至于一万年后的事,就没有兴趣去理了。

当它同时作为制度时,按照人们普遍对民主认识、理解,过去人类根本没有民本制度,今天没有民本制度,一万年后有没民本制度就不得而知了。相对而言,民主制度一千年前有过,今天实实在在存在着,一万年后有没有且不去管它。但是在可见的将来,例如未来一百年大概还会存在的。

这里我指民主制度的存在时,是以政治理论界与常人的共识作准的。

例如有人问:那些国家是民主国家?政治学家(甚致还包括民本论者)、平民百姓的答案都是美国…而不会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这与民本论者的“民主不存在”所用的标准不同。在这里可说是各说各话了。

问题是民本论者要否定民主是用的是“不存在”的标准,当他要取代民主时用的是另一种“存在”标准。即现今存在于世间的民主制度实体的标准。
用“不存在”为理由,否定反对取代“存在”不尽合理。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九:不论官民都应有的民本观念,民主并非人人应有的观念。

民本论者认为民本不只是当官的,当皇帝的应该有的观念。作为单个的老百姓在决定可行不可行,可言不可言;行什么,言什么时,也要有以民为本的民本观念。民主并不是官民应有的的观念。

当民本作为一种思想观念或文化来谈时,说当官的、当皇帝的、当一个老百姓的都应该有民本观念,也许是合理的。但当用这种观念来建构一个民本制度时,即若把民本当作是一种制度安排时,老百姓的“民本观念”大概没有多少意义了。

民主制度有其一套理论与制度按排,令民利与民意在其中起到应有的作用,迫令上台掌权者“可能”与“必须”会按照民意与民利为本去决策与施政。做得好不好,做到什么程度,哪是另一回事。

如果想用民本否定与取代民主,就起码得证明在民本制度下,统治者起码能做到比民主上台者更“可能”与“必须”会按照民意与民利为本去决策与施政。但在这方面民本论者一律欠奉。

作为一种理论或制度要求,当然可以提出“应该”有什么或怎么样,但作为它的基础,应建立在是什么和会怎么样上面。一种制度要建立在符合人性的基础上,即建立在有什么人性和人性会怎么样的基础上面。人性是自私的,由人组成并操作的制度一定会按照人性去运作,所以制度一要符合人性。其二,要对人性中的恶作出必要的规限,创建让人性中善的发展空间。不论民本还是民主的制度都要力求做到权力与权利的竞争有规可循,对权力和独霸权利有法规限。民主已经有理论的陈述与制度按排。

作为要取代民主的民本,必须在这方面优于民主。我们现在还没有看到民本制度给予当皇帝的为私恶性提出怎么样的强制规范机制。没有强制性的制衡监督,就不会出现当官的、当皇帝的用民本观念治民治国的可能。在这样情况下权力的自我扩大本性、权力使人腐败,绝对权力令人绝对腐败的规律会起作用:当官的、当皇帝的不但不会“应该有”民本的观念,反而必然是有“官(皇)本”观念。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六)

民本就能不结党营私?

张三一言

弃民主,行民本理由之十:政党民主是营私和党同伐异,不可取。

民本论者认为结党目的是营私和党同伐异,所谓监督不是结党的目的,而是副产品。所有党在选举分脏不匀时,就相互揭丑;平时则暗中分脏。选民被骗还以为当家作主呢!,所以他们主张保护言论自由,但自由言论只是作为取消政党的过渡的条件。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是好坏兼备的。当你只说其坏不提其好时,这个东西似乎一无是处;当你只说其好不提其坏时这个东西似乎完美无缺。不论你怎么个说法,但很多时候这些好坏兼备的事物不可缺的。政治和政党当属此类。有人说政治是肮脏的,但并不能因此而不要政治,虽则可以说“结党目的是营私和党同伐异”,但我就看不出现代政治生活中,不论是民主制度、过度性民主制度、假民主制度、想像中的民本制度有什么可能没有政党而能运作。当然没有政党而政治权力也照样可以运作,所有禁绝政党活动的高度专制的政权就是如此。不过这总不能说是现代政治生活吧。又当然我们也不能否定有人会创建一种没有政党的现代政治制度,比如今天的民本论者认为的民本制度就如此。不过在它出世之前,我们只好当它是不存在了。

民本论者主张,自由言论只是作为取消政党的过渡的条件。

恕我少见多怪,我认为这是原创性的伟大理论发现。但愿原创者或者其他有志者能进一步把它系统化成为完整的理论。

为了让这个原创思想能化成为完整的理论,我提出一些问题让有志者思考。
在现代政治运作中,不论民本还是民主,都不可能由具体的一个个的人去发表意见而作出决定,在众多人中每一个人的意见都是总体意见作分母以一为分子的意见,这个意见在整体中是无足轻重的。

又假设没有政党而有像现在欧美民主国家一样的传媒和言论自由,我们可以想像:具体的一个个的民本中的民的意见和皇帝、官、传媒老板的意见,谁有影响力?

皇帝、官、传媒老板是有组织有权力者,根据权力自我膨胀的特性,有权的皇帝、官、传媒老板勾结成为集团专制的主人,或由皇帝包办传媒(即是今天现实中的包办民意)的可能性大于一切。

民本论者反驳说:组织就是有权力者,权力自我膨胀,勾结成为集团专制的主人,同样适用于政党,为什么又不指责政党有此弊端?

我的回答是:政党的作用是把无权的具体的一个个的民本中的民组成一个有影响力的“民团”,以团之力去争取权益。它和皇帝等一样会作权力自我膨胀、也会企图互相勾结成为专制的主人。这是现实中存在的,例如苏加诺时代的印尼专业集团就是。现大陆政权也是这种政党勾结的变形。

现代化社会的政党不是不想这样做,而是做不到。

理由一是,就整个社会来说利益是不能达到全体一致的,所以其代表不同利益与意识群体组成的政党是不可能达到利益一致,反而是相互抗衡的,所以无法形成专制统治形态。不像有权力皇帝、官、传媒老板那样,在权力诉求之下,为了一致对民就可以妥协和勾结而形成专制形态。民本论者在客观上为其独裁提供了条件:民间没有可与之抗衡的政党!其二是,现代化社会是一个言论与结社自由的社会,在自由言论与社会力量监督之下,某些政党要结成对其它人的专制力量是极因难的。这就是为什么在专制制度社会下政党可以成为专制主体,在现代自由民主社会制度下政党不能成为压迫另外一些人的工具的理由。

民本中的民利与民意要不要表达与被代表?在没有政党的民本主义下由谁和怎么样去为民发言、为民争利?期待有高见。

言论自由首先与重要的是能自由表达。不能自由表达的言论自由到底是何物?说白了,就是民本制度下不可能有言论自由。

我说得极端一些,人生就是为了营私。“结党就是为了营私”,实为人生正道。“党同伐异”也很正常。问题是要规范 “伐异”,让他们“互伐互利”。也可以说有规范的结党营私、互伐互利的党同伐异就是现今民主制度的优点,这有什么不好?不营私的人生有什么意义?除了一些创教的圣贤,大概没有多少人是不营私的。比如说,民本强调的民利也是一种民之私,民意的本质也是民私之意。若要否定营私,看来也只是向权不多利不厚的民众“斗私”了。民戒私,可谁有能力与权力要求统治者减私?结果是只有大私恶私没有小私良私了。

上面说了那么多民本的不是,但并不是要否定民本的正面价值。民本本身的价值是正面的;民本观点应是民主理论的组成部分。我现在批评的不是民本本身,而是今天的民本论者用民本否定和反民主的观点和理论。

我一贯认为民主是各种制度中的一种,只是它相对地比其它制度少坏多好一些而已。所以我一贯主张民主应该也可以反对、批评。我在这里只是陈述今天的民本论者反民主的事实,并不是判断民本论者反民主是错误,不是指民本观点有什么错。

一个人宁愿在皇帝的民本统治之下做奴才,也不愿在民治之下当有这样那样缺点、不完义,甚至是存在错误与罪恶的民主之下做个并不那么名副其实的“当家做主”的人。那是这个人的自由,是他的选择权利,我不会说他错。他的权利或对错与另一个人选择民主是等值的。

[411/2002/07/29]

(《皇主的民本和民治的民主》之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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