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七日电)国家电影资料馆表示,行政院新闻局委托办理的“九十二年度电影短片及纪录片辅导金”,即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请,有兴趣者可提出企划案及相关文件向电资馆申请。
电资馆表示,本年度辅导金总额为新台币七百万元,每部获辅导的电影短片及纪录片辅导金,以不超过所提出的拍摄企划案总预算百分之五十为额度,且最高额度以两百万元为上限,辅导名额及金额由电资馆组成评选委员会决定。
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的民众,即日起可提出申请,获选者须以十六釐米、三十五釐米底片或电影规格的高画质数位摄影机 (High Definition for Cinema)拍摄。
民众可利用电资馆网站www.ctfa.org.tw下载申请表,或可电洽(02)23576121询问。另外,新闻局电影处“电影人才培训计划补助案”,也是即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受理申请,新闻局欢迎各电影相关团体踊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