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3日讯】明慧网9月2日刊登了河北唐山市法轮功学员赵英奇的两张背部至脖子大面积青紫的受伤照片和赵的家属的目击见证等更多证据,进一步证实了法轮功学员赵英奇是被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迫害致死而非劳教所宣称的“正常死亡”。
消息说,法轮功学员赵英奇,男,59岁,是开滦煤矿范各庄矿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2002年10月下旬,单位610人员到他家非法抄家,并将他非法判劳教三年。自2002年11月20日赵英奇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劳教,40天后,即2002年12月30日被酷刑折磨致死。
荷花坑劳教所警察对外宣称说是“正常死亡”。而赵的家属看到是:赵英奇头部塌陷,右肋缺一块肉,臀部两边各一块黑紫一直延伸到后背、脖子。死时睁着双眼,手和指甲青紫色。
消息说,赵英奇因工伤及医疗事故造成下肢伤残,左腿短缺五公分,被定为四级伤残。他没修炼前患有20多年的鼻窦炎、痔疮,修炼后完全消失,从拄双拐、坐轮椅到自己骑自行车、三轮车。消息人士指出:赵英奇身体特别健康,年轻小伙子身体都不如他,这是有目共睹的。他从来就没有血压高,然而他的死亡证明上却给写上高血压脑出血。如果他真的血压高加上他四级伤残,劳教所按法律规定是不应该收的。
消息还透露以下几点:
赵英奇在2002年12月30日送去医院当天已经死亡,大夫两次通知送太平间,因家属意见不统一没送,结果死亡通知书上却写2003年1月2日晚8点零二分死亡。
荷花坑劳教所与开滦范各庄矿在此案上互相推卸责任,致使遗体曾一度在医院停放无法火化。@(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