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指政府撤回国安草案是明智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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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6日报导】对于香港特首董建华昨天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香港多份报章今天发表社论表示赞同当局的做法。但也呼吁应反省这次立法过程所犯的错误,彻底改变偏听偏信、漠视民意的作风。

香港明报今天发表社论表示,不管特区政府是如董特首所言,为了专注发展经济,或是为了避免在立法会改选前通过重大争议法案,影响其执政联盟(民主建港联盟、工联会)的胜算,撤回国安草案都是明智的,符合当前港人的意愿。然而,撤回法案不等于解决了香港的政治问题,不等于完全回应了港人在政治上的不满与诉求。

社论指出,回想两个月前,董建华和行政会议还信誓旦旦,强调尽快立法的必要。到了昨天,董特首终于宣布推倒一切,特区政府和保皇党派的声誉,无可避免大受贬损。前天新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还在咨询法律界如何立法,昨天却突然宣布撤回草案,港府政治技巧之拙劣令人诧异,难免令人质疑,到底特区政府有没有汲取“基本法”23条立法的惨痛教训?

星岛日报的社论表示,23条立法搁置,董建华解释是要专注搞经济,反对派认为是迁就政治气候避战,两个解释只是同一个决定的各自表述。自从七月九日表决草案的计划因为自由党反对立法而胎死腹中,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的执政联盟已经瓦解,当局再无力强推有争议性的立法工作。

社论指出,“七一”游行后,“中央政府”为表对特区领导层的支持和回应港人的不满,推出大量有利香港的经济措施,其中包括“更紧密经贸关系”和“自由行”的加快落实、港珠澳大桥兴建、还有人民币业务等。虽然中央全力施为,令近日本地市面明显回复兴旺,特区政府民望也随之大幅反弹,但不少分析家仍担心,经济是真正复苏抑或只是短暂反弹。

社论认为,23条立法的争议,最理想的结果应该是争取以最宽松的条件完成立法责任,然后社会上下集中精力重建经济。遗憾的是,政府无法使社会明白而取得共识,现在撤回草案,完全是基于政治现实的妥协方案,唯一希望就是这个做法,能使市民心平气和,以更理性的心情去看待立法和其他社会争议。

文汇报的社论表示,在香港这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对政府撤回草案有不同的议论和看法,并不奇怪。但港人应该看到,特区政府的举措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符合港人的利益和福祉。对此,大家应该有一个持平的、正面的态度。社会各界对政府的举措有一个基本的正面共识,有利于增加社会的凝聚力,使政府和各阶层人士能够集中精力发展经济、纾解民困;也有利于为最终顺利完成二十三条立法创造良好的条件。

社论认为,尽管在二十三条立法问题上产生过许多争论,但已经成为过去。既然特区政府已经撤回草案,持有各种不同意见的人士和团体应以大局为重,不要再纠缠于过往的争论,而应该集中精力搞好经济,抓住“更紧密经贸安排”的机遇,充分利用“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的各项措施,推动香港的经济复苏,实现经济转型。

成报的社论表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立法落实23条是香港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也是市民应该履行的公民义务。对此,香港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前些时候,围绕23条立法的政治分歧,主要在于该项立法的具体内容、市民对立法的参与度以及立法的时机。其实,这三个问题是互相联系的。对具体内容的分歧愈大,就愈应该充分咨询社会各界,也就愈需要延长咨询期、推迟完成立法程序的最后时限。

然而,政府的失误正在于急于求成。明知香港社会对具体条文存有疑虑,却不愿耐心听取不同意见,将市民大众拒之于立法程序之外,想依靠在立法会的政治动员让国安条例强行过关。最后激起社会不满,五十万人在“七一”上街抗议。社论认为,如今特区政府决定撤回国安条例草案,可以避免政治争议,让政府和市民能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增加就业。等到经济复苏,民怨纾缓,社会各界能心平气和地讨论时,也许23条立法可以更顺利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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