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改数码通讯迟通报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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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蔡家纬报导)警方新界南及北总区前晚深夜开始使用第三代通讯系统CC3。警员随身的通讯机较以往的“小露宝”轻巧,功能多多,警员以后可用通讯机直接输入被截查者的身份证号码,以查核其身份,毋须再透过电台对答。

可防窃听的警方第三代数码通讯系统(CC3)前晚深夜正式在新界南、北总区开始使用,首天运作畅顺。

由于传媒不能再透过无线电接收警方通讯得悉区内突发事件,警方承诺设通报机制,把涉公众利益的突发消息尽快通报传媒采访,以保障市民的知情权,但通报机制昨首日实施,延误平均达两小时,一宗纵火案更在事发后5小时才通知传媒。新闻系学者指这种延误不合理兼妨碍采访,动机亦难免令人起疑,指警方有责任解释及改善,警监会必要时或应介入。

由前晚11时起的24小时内,警方只曾把7宗新界警区的突发事件通报传媒,而往日传媒感兴趣的新界突发事故一般每日逾20宗。对于突发消息锐减,香港记者协会主席张炳玲指令人疑惑,质疑警方是否曾“筛走”部分新闻消息。

她指出,超过1小时的通报延误属不可接受,会影响到采访权,亦与新闻自由这概念背道而驰,故记协会继续促请警方改善消息通报的机制。

警察公共关系科(PPRB)总警司马维騄昨承认,突发消息延误1小时、甚至5小时才通知传媒,是做得不够好,个别事件或有人疏忽,但他希望传媒相信警方绝对无意隐瞒新闻消息﹔延误部分原因是人手不足及系统首日应用仍未熟习,日后会不断改善。他说警方昨已得悉有传媒不满,会听取意见。

警方早前曾表示,希望较重要的突发新闻可在发生后20分钟内通知传媒。马维騄解释,案件要在警员接报到场确认并非虚报后,才会考虑通知传媒,通报需时会较长。

本港传媒过去依靠接收警方通讯,以得悉重要突发事件,包括抢劫、伤人、凶杀的初步资料,以决定是否采访及报道。但防截听的CC3前日深夜11时在新界南北总区开始应用,至2006年初更会扩至全港所有区域,届时记者将几乎无法即时得悉突发事件的发生,无法选择采访与公众利益有关的新闻,公众对罪案消息等的知情权会被严重削弱。

警方为解决此问题,设立一个有限度资讯发放制度,由警察999电台的警司及督察级人员,自行筛选一些相信记者有兴趣的突发新闻消息告知PPRB,再透过新闻处电子系统通报传媒,一些如“失业汉偷菠萝包”等“鸡毛蒜皮”的新闻将不复见。

但前晚11时至昨晚11时24小时内,新通报机制只发出6宗事件(见表)的消息,平均延误两小时,除了落马洲一宗塞车事件警方能在事发后5分钟内通报传媒外,其余6宗事件(包括车祸、堕楼、纵火等)消息,均约延误1至2小时,其中早上7时半在屯门发生的纵火案更迟了5小时公布,而整日警方未有公布过任何爆窃、抢劫或伤人案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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