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司法审查陈至立酷刑虐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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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辛菲综合报导) 2004年12月7日至16日,坦桑尼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Dar Es Salaam)的高级法院就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的诉讼进行了初步司法审查﹐法庭最快可能会于下周做出某种裁决。

* 诉讼案司法审查程序顺利进行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2004年12月7日至16日,坦桑尼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Dar Es Salaam)的高级法院就法轮功学员起诉陈至立的诉讼进行了初步司法审查。法庭最快可能会于下周做出某种裁决。

陈至立1998年到2003年担任中国的教育部长﹐现为分管文教工作的国务委员。她以中国国务委员的身份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访问期间,被一群国际人权律师起诉送上当地法庭,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实施酷刑和虐杀,被要求对被虐杀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和无数受到各种迫害的案例负责。她在离开坦桑尼亚之前被法庭传唤,于7月19日被迫在达累斯萨拉姆的坦桑尼亚法院出庭应讯。她成为目前被法轮功学员起诉的第一个被唤入法庭应诉的被告。

控方律师表示:我们要求法律程序能正常进行,我们要求法庭为我们伸张正义,而且要使公众能看到正义得到伸张。我们希望这个案子能成为一个分水岭,对那些还在迫害善良和平的法轮功学员的人产生警醒作用。

2004年8月3日,法官作出了对法轮功学员有利的决定,这为刑事诉讼确认资格的民事诉讼已告结束,等待启动的刑事诉讼得到了绿灯放行。

消息来源透露说,受害法轮功学员提供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陈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当事人在最近一次法律审查时提供的证据是可以绝对将陈至立与他被指控的罪名联系起来的﹐但是呈堂的文件有一次突然不见了﹐据猜测﹕很可能被遭到盗窃,这也是在非洲用于拖延和结束案件的手段。2004年12月7日法院重新获得了法庭审查之前的文件,然后根据这些文件进行了法庭审查。

* 坦桑尼亚外交部被指干涉司法独立

据消息来源透露﹐在法庭审查期间,坦桑尼亚卫报(The Guardian)12月13日刊登了一篇与此起诉案有关的文章,该篇文章报道说坦桑尼亚外交部长否认存在指控陈至立在中国参与酷刑和谋杀的诉讼案。被告否认她与这篇文章有关。

受理陈至立诉讼案的国家坦桑尼亚共和国,地处非洲东部,实行民主国家的司法独立制度。因此坦桑尼亚外交部就该国未决的诉讼案发表公开言论,被指为有违该国司法独立的原则,另据消息人士称,中共在此诉讼案上向坦桑尼亚政府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因此,此一控告中共高级官员的案件也成为对坦桑尼亚司法独立的考验。

据法轮功学员称﹐在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地发生的人权方面的法律诉讼案,中囯政府已经要求这些国家的政府去中止进行中的诉讼案,防碍了司法公正而触犯了这些国家的法律。

据报导﹐2004年2月,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诽谤成立。潘新春以其为外交官为由拒绝执行法院命令。法院随后于2004年7月14日,向中国银行发出扣押潘新春的相应资产的通知。中共政府亦通过被告律师发出了“希望加拿大政府能够介入”的声明,称此事将“影响两国关系“。但是, 在独立的加拿大司法面前,“外交手段”并未奏效。2004年11月,加外交部官员证实,潘新春已离开加拿大。

* 陈至立对法轮功实施的酷刑虐杀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4年3月16日发表的《陈至立等教育部官员在中国教育界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中说﹕

“经查实,1999年7月江泽民下令镇压法轮功之后,陈至立步步紧跟,成为在教育系统实施江氏灭绝法轮功政策的积极推行者和具体实施者。迫害面覆盖之广(研究生院、大、中、小学包括幼儿园),受害者人数之巨,程度之深,手段之恶劣,中外教育史罕见。陈至立利用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和获得的特权,强行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氏的迫害政策。陈至立多次召开各种会议亲自部署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教育部名义发文,在全国所有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态过关;强迫教师学生观看诽谤、攻击法轮功的电影;在大、中、小学强制推行反法轮功的‘百万签名’运动,胁迫学生签参与这场由少数人发动的迫害;通过教育系统将攻击和诬蔑法轮功的内容编进中小学教材及各级考题,甚至高考和研究生的试题中;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陷害法轮功的节目作为师范院校学习内容,在未来的教师队伍中进行煽动仇恨的灌输,以达到长期精神控制的目的。”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报导﹐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1年,至少有210所中国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送进劳教所或者精神病院;1999年以来教育系统至少有61人被迫害致死。

* 全球法轮功起诉中国官员声浪高

据明慧网消息﹐法轮功学员运用公正独立的司法程序,利用受迫害的各类证据,已经在国际上对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形成了围堵之势。迄今为止,全球已经有13个针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另有34个针对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22个中共高级官员的诉讼案,其中部分被告已经被判有罪。

据悉﹐上周三(2004年12月8日),北加州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

2004年7月14日,正在美国访问的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在美国康州纽黑文市接到了美国联邦法院的传票。赵致真涉嫌利用制作影片来煽动教唆针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体灭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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