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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商业募 空中盗送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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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拜网路及电汇科技之赐,商业募人在家中坐,即可轻易盗取高科技资料,并收取汇款,一切的交易都在虚拟的环境中完成,股票上市公司扬智科技,即是遭“中国商业募”以此方式盗取IC设计图,涉案被告孙自强遭依背信罪判刑一年半、缓刑四年,夏慧娴遭判一年两个月,但她态度不佳,未获缓刑;本案仍可上诉。

扬智公司专生产高科技IC等产品,扬智在获知判决结果后表示,这是台湾首宗商业募遭判刑案例,以往相类似案件,大都以和解收场,扬智科技希望此案能给业界一个警惕,唤起各界对智慧财产权的尊重,扬智公司表示,唯有尊重智财权、杜绝仿冒,社会才会不断创新、进步。

这宗“中国募”案,发生于九十一年十二月间,中国上海市“凯登”科技咨询公司负责人王岐,于上海认识台湾“翊杰科技”派驻中国的夏慧娴,王岐即向夏女表示,希望能取得新竹科学园区IC高科技设计资料。

夏女在回到台湾后,即找上当时于扬智科技公司类比电路设计处设计二部担任研发主任的孙自强,判决书指出,夏女熟知孙某一人须抚养中度肢障的父亲、重度智障的妹妹及老母,经济压力极重,夏女遂开出六十万的价码,说服孙某盗取扬智科技的高科技IC。

九十二年一月间,孙自强即利用个人电脑,登录进公司网路,再下载扬智公司“TSMO25AG-ODG-USB20HY-G.TAR”、“RTC.DOC”IC设计线路图及“M1689-USB-0408.TAR”等多笔设计图,再烧录至光碟中交给夏女,由夏女以电子邮件寄至中国给王岐。不久后,夏女即将人民币十五万元,兑换成六十万元新台币,再将其中的五十四万元,汇至台湾孙某的银行账户。

全案是因孙某在下载档案时,触动扬智公司网站的大量讯息警告系统而爆发,扬智原本有意予孙某机会自新,但在发现资料已遭送至中国且有其他共犯后,扬智遂提出告诉。

经检察官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夏、孙两人所为,已涉及背信、泄漏工商机密等罪,法官考量孙某是因家中经济不佳而误入歧途,且事后协助被害人调查,遂判他徒刑一年六月,并予缓刑四年。

但夏女虽事商业募,却仍饰词狡辩,于是判她徒刑一年两个月,但不予缓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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