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荪:新颁《电脑软体保护条例》亟待修改

俞梅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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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讯】新的《电脑软体保护条例》经修订发布,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完全取消了原条例中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即“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体进行少量的复制,可以不经软体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从而把我国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软体未经授权情况下的合理使用统统定为非法,并要加以处罚。

对此,社会各界反应强烈。许多人认为,新条例对软体版权的保护水平,不顾国情实际,超越了WTO标准、超过了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保护水平,更是大大超国力的,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将损害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带来很大的社会问题。其实,WTO对著作权的保护(包括软体)并没有要求延伸到最终用户,并不排除人们对软体的合理使用。

为此,2002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17位委员联名提案,全国人大31位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分别呼呼,要求修改新发布的《电脑软体保护条例》。

2002年初以来,随着《新条例》的实施,各地加大了打击力度。不少被查处的企业最终用户,对有关部门处以钜额罚款和强行推销外商的“暴利正版”怨声载道。其中,广东某企业向笔者反映,3月底该企业被查出3张盗版PRO/E软体,是其员工个人在盗版市场买来仅作学习之用,并未用于生产经营,竟被强令以40万元购买外商的这种同类正版软体,其中还要搭售不相干的全套软体,而且要比原价高出10多倍。据外商说,其中包括请有关部门查假打假的费用。该外商雇佣的广州某位律师,在致该企业的《律师函》中勒令其立即购买正版软体,并严正声明:“……否则,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全面追究你方的侵权责任,届时你方将遭受更大损失。”吓得该企业只好以此“超垄断的打假恫吓价”,立即以40万元购下全套软体,敢怒而不敢言。该企业不买正版,不再使用这种软体都不行了呢,一旦被魔鬼粘上,则脱不了干系,活该倒大霉了。用行政手段推销产品,成了强买强卖,强迫其正版化,外商因所谓被侵权而发财,更是违法的,这似乎与敲诈勒索无异。在这次打击行动中,有一大批企业被如此查处,不少企业的损失更为惨重,不堪重负。这样的打击行动才刚开始,弄得鸡飞狗跳,人心惶惶,民怨沸腾。4月10日文汇报载:“微软公司正酝酿在上海发起一场反盗版风暴”。

由于微软等外商的常用正版软体,一直保持几千元的垄断暴利价,致使5至10元的同一种盗版软体盛行。今年以来各地加大打击力度,对使用盗版软体者处以钜额罚款和强制推销外商的“暴利正版”,用行政手段强买强卖,强迫其正版化。与此同时,盗版软体市场仍一片繁荣,4至6月,笔者暗访京沪两地闹市街区的盗版软体市场,只见各种软体应有尽有,尤其是上海的一家盗版软体专卖店内,各种软体达200-300种。且其售价还比半年前减了一半,均为5元一张,其中包括那些正版价要成千上万元的常用的微软各种作业系统和办公软体,十分热销,深受百姓欢迎。不少学校、单位、个人因尚无购买正版软体的经济能力,对盗版软体照用不误,对严厉打击盗版置若罔闻,不屑一顾,嗤之以鼻。

其实,每台电脑软体的正版价已赶上或超过了硬体价,目前我国上网电脑达5600万台,以每台正版化需5000元计,仅把其中十分之一的560万台正版化,就需向微软等软体商交纳软体著作权的使用费2800亿元之巨,即使商人们大发慈悲,打五折,也得1400亿元,亦非国力所及,更是与价值规律背道而驰。根据我国台式电脑市场销售预测:2001年516.7亿元、728万台、平均每台7100元;2002年579.7亿元、850万台、平均每台6800元。可见正版软体的价赶上了硬体价,如为正版化,我国每年尚需再支付500-600亿元之巨!

目前,各方人士,各自为阵,各显神通,可谓鼠有鼠道,猫有猫道,黑鼠白鼠与黑猫白猫,各种观点和做法反差之大,使人无所适从,趋于混乱。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打击微软等外商的垄断暴利价,而不是打击平民大众广泛使用价廉质次的盗版软体。一位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权威学者反驳我的这一观点说:“应让微软卖高价,待他们收回成本后,自然会降价。”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盖茨资产早以达数百亿美元,早就是世界首富且已蝉联许多年,商人赚钱是没有够的,美国本土和全世界都在对微软反垄断。对维护我国利益的事,不应自甘落后;然我们却正相反,对维护外商利益的事,却不甘落后,还要超世界水平、超WTO等等。

在广大人民奔向资讯化的历史进程中,我国软体市场的民众需求十分巨大。由于正版软体价格之高,人们大都难以承受,只能使用价廉质次的盗版软体,使其应运而生,方兴未艾,成为人们的消费主流。面对全民用盗版的社会现实,实际打击仅挂一漏万,屡禁不止,法不责众。《新条例》在执行中陷入了十分尴尬的两难境地,成为一种新的法律虚无现象。

人们广泛赞成保护软体著作权,但反对只顾及权利人的利益、不顾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超级保护,更反对保护垄断暴利;人们普遍赞同使用正版软体,但反对以反盗版为名强行推销“暴利正版”;人们广泛支援知识产权观念的社会普及和提升,但反对以保护其垄断利润为目的而夸大事实、误导舆论;人们普遍支援按照WTO标准保护软体著作权,但反对假借我国入世而超过WTO标准要求,不顾社会发展现实的过度保护,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我国电脑的普及应用,损害我国的资讯化建设进程;人们广泛尊重知识产权,但同时呼吁应对其合理保护而不是过度保护。人们普遍支援建立健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同时呼吁尽快制定反垄断、反暴利的法律法规相协调配套。

立法产生于公理,公理来自于民意。法治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效率,体现合情合理的社会关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进步,才是法治的真谛。立法追求社会的普遍公正,司法追求社会的个案公正。只有努力减少立法的偏差和失误,使人民满意,才可能达到司法个案的普遍公正。

(完稿于2002-6-29)

附原文:飞宇网校用盗版再次被查

2002-6-2 北京娱乐信报 www.stardaily.com.cn

距上次被查不到4个月,这次除将面临处罚外还要出钱购买相关软体版权

信报讯 距离上次因使用盗版软体被查还不到4个月,在京城颇有影响的飞宇网路学校再次“栽”在盗版问题上。昨天,海淀工商分局披露了事件经过。

‘?瞽握諲甜砟憸陕葬氶A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北大南门的飞宇网校,只见十几间教室里大约有数百人正在上着各类网路专业课。但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其中41台电脑安装有涉嫌盗版的Discreet3dsmax三维动画制作软体。该软体是一种用来制作电影、电视、广告、建筑、游戏动画等的工具软体。意外的是,该校负责人并不否认该软体是盗版。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校部分电脑非法安装了Autodesk公司ACD绘图软体等。飞宇网校现已被要求到海淀工商分局接受处理。

‘?职痡x,飞宇网校长期面向社会招生,每个学员收费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乃至上万元不等,是京城颇有名气的网校之一。今年3月18日,海淀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曾对该校使用非法盗版软体进行取证调查,现正在处理中,然而该校依然熟视无睹,再次使用盗版。海淀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李文义科长表示,对这种不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飞宇网路学校除将面临工商分局的处罚外,还要出钱购买相关软体版权。

‘?瞽牶鞥諲瞱瞱什穇蓝v培训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正版教育软体和非正版有着本质的区别,盗版使用功能不全面而且质量低劣,而可笑的是有些不法分子还说使用盗版软体是为了给正版软体作宣传。

原 作 者: 通讯员魏伯荣 (7/2/2002 2:59)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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