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明:当代圈地运动及拆迁难民的境遇

马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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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7日讯】各位读者﹐如果有一天﹐您突然被告知﹐说您居住多年﹑还算完好的一套住房因旧城改造﹐需要拆除建新楼﹐您必须搬走﹐并且过了承诺回迁的期限﹐两年﹑三年﹑五年﹑六年﹐您应该住上的新房却无踪影﹐天天打问﹐仍无可信的答复﹐您会怎样想呢﹖可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人为编造﹑耸人听闻的故事﹐也不要以为这是距您遥远的只会发生在别人生活中的灾难。在中国的古城西安﹐就有上万户居民处于这种境地﹐四五万人口失去住房﹐四处寄居﹐求告无门。

严峻的现实

从1992年开始﹐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官商勾结﹐横发暴富的一个个领域开辟出来﹐中国涌起了炒股﹑集资骗贷﹑炒房地产的狂潮﹐西安自然也在冲击之下。投机商与官府合作﹐一面加紧倒卖城中闲置的地块和城郊的农田﹐一面盯上了城区交通便利﹑紧靠商业区的住宅区。特别是不属机关单位的社会住宅区﹐成了主要目标。这样的住宅区地理位置好﹐居民没有统一的工作单位﹐职业各种各样﹐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便于各个击破。从92年冬天到96年底﹐西安市像这样的非公用性的居民区“改造”工程大约有三十多处实施﹐全国许多城市也程度不同地出现这种情况﹐形成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一场圈地运动。

这些城市改造小区原有的居民﹐都得到拆迁办信誓旦旦地保证﹐就像国家规定的那样﹐拆迁后一年半的时间﹐就可以回迁住上新房。能有一套设施大为改观的新房﹐而且18个月内就能搬回来住上﹐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尽管有许多疑惑﹐许多居民还是将信将疑地搬迁出去。然而﹐18个月后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位于西安东关的古迹岭小区﹐面积为135亩﹐共有拆迁户1100多户。从92年11月起拆迁﹐目前已盖起近五十栋住宅楼﹐许多整栋楼﹑许多单元套房卖给了外单位或外来买房户﹐然而﹐800多户应安置多套住房的拆迁户﹐只安置了一套或两套﹐还有200多户完全没有得到安置。六年了﹐实际给拆迁户安置的住房﹐还不到应安置住房的三分之一﹔

风雷巷“小区改造”工程﹐47.82亩﹐有931户居民﹐93年12月11日拆迁﹐94年4月18日开工﹐95年12月停工﹐至今没有一户得到安置﹔

解放路勤民巷小区﹐51亩﹐从92年冬天开始拆迁﹐现在仍没有动工。六年了﹐大部分居民易地安置﹐570户中还有80多户至今没有得到安置﹐50多户原在这里有门面房的工商户失去生计﹐陷入困境﹔

解放路东二路口有66户商业户的商店和住房﹐面积7亩多﹐从93年9月就被拆除﹐五年了﹐工程毫无踪影﹐拆迁户们几经交涉﹐只好临街搭起活动房﹐卖货为生﹔

西安城南的刁家村﹐原为农村﹐由于多年单位征用土地﹐已无地可种﹐1980年﹐国家将全部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由于政府给该村居民安排的工作单位大多停产倒闭﹐所以这个村的居民多以出租房屋为生。1993年﹐这里也遭拆迁厄运﹐全村146户1800多人四处租房过渡﹐五年了﹐三十亩地上只盖成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一栋楼﹐居民失去原有的私房﹐也失去了出租房的收入﹐还要租房住﹐钱从那里来﹖

东关柿园路北侧“旧改”工程﹐面积14亩﹐被拆迁居民84户﹐1995年12月动工﹐至今没盖成一栋楼﹐没有一户得到安置﹔

中山门小区从94年拆迁﹐面积57亩﹐有400多户居民﹐目前仍有100多户不能回迁﹐100多独门独户门面房合同得不到履行﹐他们已眼巴巴地等了四年﹔

东新街小区有95亩1200多户﹐95年2月完成拆迁﹐98年6月前完全没有动工﹐也就不可能有一户居民住上新楼﹔

南院门北区面积40多亩﹐居民806户﹐96年11月拆迁。98年7月﹐18个月期限到了的时候﹐拆迁户们回来一看﹐仅盖的三栋楼房已停工﹐被异地安置到南二环路的居民到南二环去看房子﹐结果连工程地点都没有﹐806户居民这才知道情况不妙。

居民从拆迁搬出旧房到重新住上新房这段时间叫过渡。他们怎样过渡呢﹖自想办法﹐自己解决。也有就近找旧房﹑危房住的﹐也有在附近搭棚﹑建简易房将就的﹐也有到偏远的城郊租房的﹐极少的也有投亲靠友的。这些过渡户大多几代人挤在临时住所里﹐安全﹑卫生条件差。许多年老体弱搬迁出来的居民﹐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加之住房得不到着落﹐忧郁悲愤﹐凄惨地死去。在笔者调查过的九个进行“改造”的居民住宅小区﹐约有拆迁户4670户﹐29630多人﹐已有300多人死亡。这个死亡率﹐大大高于西安市的平均死亡率。风雷巷郭一洁老太太的丈夫﹐原本身体很好﹐搬迁到窄小的阁楼里后﹐心情抑郁﹐得心脏病突然死亡。郭老太太是北京人﹐37年躲日本鬼子逃难到西安﹐她没想到老伴躲过了日本鬼子﹐躲过了解放战争﹐躲过了三年困难时期﹐躲过了文化大革命﹐却没有躲过城市改造这一劫。小东门“改造”区原居民黄盛安﹐在外过渡了四年﹐搬了四次家。其父不堪颠簸辗转之苦﹐其间身亡。母亲因懮愤而疯癫。现在他和弟弟﹑母亲老少三代八口住在一起﹐妻子因此与他离了婚。

显而易见的问题

人们不禁会问﹐这些号称“为民造福的工程”﹐为什么反而给人民带来灾难呢﹖笔者认为﹐从现象上看是资金不足﹐但更深层的原因是官商勾结炒卖地皮从中牟利。其黑幕后的运作﹐善良的人们可能一时很难完全弄清楚﹐但是从下列明显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或多或少地看出些蛛丝马迹。

一﹑经营单位根本就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能力。经营者不论来自哪里﹐来自哪个系统﹐不论是个人﹑集体﹑国家﹐主要的条件是要有足够的资金并及时到位。但这些经营单位绝大多数不具备这个条件﹐有的甚至完全是买空卖空。南院门北区“城市改造”工程﹐是西安市政府管理局基建办工程安置处承办的。从承办单位的名称和性质我们就可以看出﹐它的经营范围只能在市政府机关所属的房地产之内﹐无权经营城市社会性的改造工程。像这样在40多亩地上建20多栋楼的工程﹐没有两忆元的资金根本就拿不下来﹐最起码也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按拆迁面积缴纳保证金2000万元﹐可经营单位只缴了200万元的保证金﹐就强行拆开了。至于西安市规定的应具备的资金证明﹑应提供的保拆保建协议﹑工程定点图﹑投资许可证等手续﹐一概没有。96年经营者拿出的一份用地许可证﹐是93年就作废的。刁家村改造工程是由西安市政府机关房管所﹑碑林区建委﹑吉尔瑞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承办的﹐拆迁动员文件上说有资金两亿﹐住户们信以为真﹐认为有钱这事就空不了﹐假不了﹐许多住户签了字。结果五年多了﹐没有盖成一栋楼。

二﹑炒卖地皮﹐越炒越糟。地产商与官员合作﹐急不可耐地倾心于这种“城市改造工程”﹐根本的原因在于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公有实际上成了官有﹐只要政府批准﹐就可以无本倒卖﹐每亩暴利可达二三百万元。笔者走访的九处拆迁安置问题很大的所谓“旧城改造工程“﹐都是在地价越炒越高的92年以后相继开始的。政府﹑投机商美其名曰“城市改造﹐利国利民”﹐其实只利了他们自己。他们有的完全是为了倒卖地皮﹐也有的是卖掉部分地皮﹐然后用获利的一部分建安置楼﹑商品房﹐还有的干脆把居民的购房款挪作它用﹑挥霍一空﹑裹携而去。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获利或牟取相当丰厚的利润无可厚非﹐然而政府直接插手﹐就无公正公平可言。当地价炒到几百万元一亩﹐完全背离了它的使用价值时﹐人们对地产﹑房产就会望而却步﹐无人问津﹐工程只好搁置下来﹐并且在原住户与经营者之间﹑购房户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施工者之间﹐造成错综复杂越理越乱的纠纷。东新街小区﹑东二路小区﹑解放路勤民巷小区﹑刁家村小区﹐都是这样陷入绝境的。

三﹑不按规定就地安置。西安市政府拆迁安置办法规定﹐旧城改造工程﹐“在原地新建住宅用房的﹐对原居住者一般在拆迁范围内安置。”只有公共市政工程﹐例如街心广场﹑街心花园﹑医院﹑学校﹑车站等公用设施﹐拆迁户在就近安置不了的情况下﹐才能易地安置。然而由市政府经营的南院门北区“改造”工程﹐却完全违反了这项规定。工程指挥部只对住在这里的极少数私房户就地安置﹐而对这里住公房的700多户强行易地安置。原因很简单﹕这里属于城市中心区域﹐号称“白菜心”﹐地价每亩超过300万元﹐而易地安置的南二环以南地区﹐每亩只有几十万元。700多户居民被迫迁往四公里以外的地方居住。平房改成楼房﹐就地安置也大有地利﹑房利可赚﹐但欲壑难填﹐经营者还要想方设法损民利已﹐恨不得从一条牛身上剥下几张皮来。与南院门小区紧邻的风雷巷小区﹐名义上是大部分居民就地安置﹐等了五年﹐看到就地安置遥遥无期﹐有60多户被迫同意安置到五公里外的南郊明德门小区。

四﹑隐密活动﹐违反公开透明原则。像刁家村﹑风雷巷小区﹑南院门北区等几个小区﹐拆迁前根本不按国家规定召开居民大会﹐公布有关政策和规定﹐出示必备的手续文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利益﹐只是分别挨门逐户地递交一份通知书﹐就算话说到了﹐有些居民不在家﹐通知书就从门缝里塞进去﹐居民的各种问题根本得不到解答。接着就连骗带诈强迫要求签定安置协议。

五﹑强行拆迁。有的居民没有搞清承建单位属于什么性质﹐合法不合法﹐拆迁条件合理不合理﹐不愿冒然签订拆迁合同﹐也有的住户确有困难﹐难以迁走﹐政府拆迁办就通过公安局﹑法院向居民及所在工作单位施加压力﹐接着夜以继日地用高音喇叭广播﹐晚上用灯光照得通亮﹐让居民根本无法休息﹐继而断电断水﹐拆光左邻右舍楼上前后的房屋﹐最后就是纠集公安﹑法警﹑保安﹑民工开上宣传车﹑囚车﹑救护车﹐到现场强行拉人搬家具﹐推土机推倒房屋院墙﹐腾起朵朵蘑菇云。住在古迹岭枣园巷18号的方德锁﹑方德利﹑方德明兄弟三人﹐因妹妹92年拆迁后一直没有得到安置﹐所以不愿轻易签订拆迁合同﹐他们阻止民工强行拆房﹐被法官法警打得头破血流﹐并以“妨碍公务”的罪名被铐到法院。家住解放路勤民巷13号的刘正荣老太太﹐已是80高龄﹐她的老伴患脑血栓卧床不起﹐他们因交不起18000元的购房费而搬不走﹐拆迁时民工在楼上﹑周围拆墙砸楼板﹐老伴经受不住剧烈的震动和响声﹐几天折磨﹐死在家中。家住南院门北区马坊门10号的赵剑﹐认为易地安置不合法﹐拒绝搬迁﹐他家狭小的住房被推土机推倒﹐他的妻子曲沅英连吓带气神经失常﹐成天自言自语地说﹕“我们到哪里住呀﹖”赵剑的姨姨让他们暂时住在她家﹐并让曲沅英回山东老家散心。曲沅英经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觉得生活无望﹐1997年6月30日﹐也就是香港回归的前一天﹐带着居住无着的悲愤﹐在山东莱州老家投海自杀﹐死时39岁﹐丢下一个14岁的男孩。住在南院门北区的陈荣海因阻止民工强行搬家具拆房﹐遭法警电警棍击打﹐被铐在汽车里﹐拉到法院﹐数小时后才放回。

也许有人会说﹕“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拆迁工程居民开始想不通﹐采取一些强硬措施也是必要的。只要工程按期完成后﹐居民安排合理﹐条件改善了﹐他们会想通的。如果确是这样﹐当然对政府的一些严厉措施可以谅解。但是﹐违规易地安置﹑过渡了三年﹑五年﹐居民仍住不上自己的房子﹐甚至连房子的影子﹑连地皮的影子都看不到时﹐这就不能不使人们怀疑这种“小区改造”的动机。这些问题也是当初许多居民提出来的﹐但完全被置之不理﹐强行拆迁﹐甚至对维护自身权益的居民大打出手﹐抓捕关押。这样做﹐居民的合法权益怎能得到保护﹖像这样“政府为居民办得好事”日后落在其它市民头上﹐谁敢接受﹖

六﹑资金不到位﹐工程遥遥无期。据西安一些报纸披露﹐西安市1998年下达安排银行贷款的149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中﹐实际落实银行贷款的只有8个﹐计划贷款额10.85亿元﹐实际到位的只有6780万元﹐为计划额的6.25%。在笔者走访过的九处“改造”小区中﹐工程基本完成的只有两处﹐干干停停的有四处﹐完全没有动工的有三处。原因很简单﹐没有钱。这些经营单位拆迁前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拆迁后卖地皮收买房款的钱﹐大部分被挪作它用﹐开矿山﹑建夜总会﹑炒股票﹑贪污﹑买小汽车﹑买别墅﹑行贿等﹐没有用在工程上。许多施工队接受垫款施工的苛刻条件﹐有的施工队连一点施工费都讨不回来。刁家村小区先后有省建五公司﹑歧山建筑公司﹑汕头建筑队﹑四川建筑队垫款施工﹐因建筑款要不到﹐先后退出。工程现在全部停工。古迹岭小区的建筑队先后不知换过多少个﹐某建筑队因要不到建筑款﹐拒绝将建好的楼房交给工程指挥部。派出所将工程队长以赌博为由抓去﹐迫使交了楼房的钥匙。

七﹑先卖房﹑后安置﹐有的至今未安置。国家规定在旧城改造中要先安置拆迁户﹐然后才能出售商品房。但是﹐在已基本建起的两处小区﹐都没有按国家的这个规定办。在古迹岭小区﹐有许许多多买房户已住了进去﹐而拆迁户还有200多户完全没有安置﹐有的房子分给拆迁户了﹐跑去一看﹐却被买房户住着。靠摆烟摊为生的徐老汉说﹐我们家被拆了六间房﹐92年到现在六年了﹐没有住进去﹐新建的房子都卖了。当初我们不搬﹐拆迁办把门都堵了。现在我们12口人租三间房住。小东门改造区先建商品楼出售﹐并在报纸上刊登售楼房广告﹐现仍有200多拆迁户在外过渡﹐不能回迁。贺德祥老太太应份得七套住房﹐但至今只分到两套﹐她多次寻问无效﹐气瘫在床上。这两个小区的拆迁户既便分到住房﹐也大多被分到位置最不好﹐质量最差﹐楼层最差的住房里。

八﹑侵占门面房。在这些小区原来的建筑中﹐有许多门面房﹐是居民经商谋生的场所。西安市规定对沿街商业用房一般在拆迁范围内沿街安置。但经过拆迁﹐这些门面房多被侵占。小东门改造小区在协议中答应对原有的独门独户的100多家门面房户就地沿街安置﹐但拆迁后﹐经营者却把最佳的临街门面地段卖给了某银行﹐而要将原来商业户的经营用房安排在城墙根的营业大厅内。

古迹岭有200多户靠门面房经营为生的住户﹐既便是分到了住房﹐门面房也没有了。刘彩凤老人原有一间20平米的门面房﹐以卖面食为生。拆迁后﹐她被安排在六层楼住﹐门面房没有了﹐只好靠下岗的独生子在街上摆地摊糊口。

九﹑拖欠地渡费。拆迁户们搬出去租房暂住﹐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发给过渡费。有些过渡费就折在买新房的款里﹐其时间是按18个月计算的﹐超过18个月﹐在外暂住的费用就得自己出。还有的过渡费是按拆迁面积逐月发放的﹐按规定超过18个月﹐过渡费要加倍付给。实际情况怎么样呢﹖古迹岭小区的过渡费每月每人只有10元﹐而租一间18平米左右的房间﹐一个月最少也要150元。东新街小区过了18个月后﹐过渡费不但没有翻番﹐连过去的那点也没有了﹐拆迁户多次到拆迁办问﹐回答倒挺干脆﹕“没钱”。也有的是拆迁办给找的过渡房﹐房费由拆迁办出﹐但等拆迁户住进去后﹐拆迁办就不交房租了﹐拆迁户又被赶了出来﹐南院门北区的陈荣海就上了这个当。拆迁户们无奈地说﹕拆迁办就是拆迁办﹐拆完迁走就不管了。

从上述这些情况﹐我们大概可以看出这些扩迁户们的利益是如何被侵害的。他们不是被安置到偏远的郊区﹐就是回迁自己的住房遥遥无期﹐生活和工作受到很大的损害。

在被称为“中国最好的历史时期”﹐在“改革开放﹑安定团结的太平盛世”﹐在中华民族这座具有悠久文化历史的古城﹐有数万人沦为难民﹐四处流落。他们不是因为战乱逃避兵火﹐不是因为饥荒远走乞讨﹐也不是因温疫蔓延离乡背井﹐仅仅是因“利国利民的城市改造工程”遭侵害折磨。这种情景﹐在这座城市几千年的历史中还是不曾有过的。

应该向政府反映呀

反映﹖风雷巷小区拆迁户代表郭一洁和徐琴芳两位老人﹐为了反映拆迁六年不得回迁的问题﹐跑区政府﹑市政府﹑市人大﹑市建委﹐找领导﹐两年间跑了200多次﹐连门口的警卫﹑门卫都认识她们﹐知道她们是为什么来的。南院门北区的拆迁户在市委领导上下班必经的路旁﹐挂起许多条巨幅标语﹐“强烈要求依法拆迁﹐就地安置”﹐“要求市政府为民作主”﹐但得不到任何回答。他们每月定期集合﹐到拆迁办打听消息﹐到市政府反映情况﹐他们甚至集资派代表上北京﹐找硬梆的关系给省政府领导写信。拆迁户们哪个不是跑了多少路﹐找了多少关系﹐说了多少好话﹐流了多少泪。换来的却是敷衍﹑推诿﹐问题一点儿都没解决。

其实﹐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对这些情况不可能不知情﹑不了解﹐因为这就是他们分管的事﹐在立项﹑审批各种手续时﹐都要经过他们“研究”﹑签字划押﹐开工仪式他们都到场祝贺﹐有些项目的背后主使者就是政府要员。政府官员和部门或多或少地直接参与了这些“城改”工程﹐有些干脆是某些党政领导的独家生意。政府官员承认并宣布“这是政府行为”﹐“是政府为市民办得实事﹐大好事﹗”请看﹕

中山门小区的合伙经营者是西安市房地局房产开发四公司和丹尼尔房地产公司﹔
柿园路北侧小区是碑林区政府综合办公室所属的科达公司﹔
东新街小区是西安市房地三分局﹔
解放路勤民巷小区是新城区建委﹔
刁家村小区是西安市政府机关房管所﹑碑林区建委和吉尔瑞房地产公司﹔
风雷巷小区是由市房地局宏达公司和港商共同开发﹔
南院门北区是西安市政府行政管理局基建办安置工程处﹔
东二路小区是市政府机关房管所和侨安公司﹔
“改造”古迹岭小区的是新兴房地产公司﹐据说挂靠某部队。

像这样由政府批准﹑有政府参与的“城改”工程﹐说它不是政府行为能说得过去吗﹖像这样的工程问题暴露出来﹐居民们找政府反映﹐希望政府解决﹐能有什么结果呢﹖

西安市政府发布的《拆迁安置实施细则》规定﹕“对未建安置楼而建商品房的﹐市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应责令全部停建﹐限期改正。……被拆迁人安置未解决前﹐计划﹑规划部门不得给拆迁人另行立项﹑定点。”令人不解的是﹐面对国家﹑省﹑市那么多的规定﹑细则﹐面对现时这样大的灾难性状况﹐自1998年下半年起﹐西安市的此类圈地行为还在迅速蔓延﹐又有许多此类“城改”工程开始强行拆迁。负责执行古迹岭﹑南院门北区拆迁的西安市政府行政管理局基建办安置工程处副处长李德顺﹐在上述两个小区上千户居民三年五年完全没有得到安置﹐给人民造成那么大的灾难后﹐竟然于98年底﹐又跑到西安东关蔡家巷﹐开始了新一轮的“拆迁改造工程”。难道政府还嫌把百姓祸害得不够吗﹖还聚敛得不够吗﹖政府大大小小的官员和名目繁多的职能部门是如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

那就到法院告嘛

告﹖不等你告﹐公安﹑检察﹑法院的人员早已准备好﹐联合起来主动出动击了。受害者反而成了罪犯﹐成了被告。古迹岭﹑刁家村﹑南院门北区强行拆迁时﹐都有这些执法人员开着警车﹑囚车﹐带着《强制执行裁决书》﹐挥舞警棍向居民施威。94年8月23日﹐碑林区法院某副院长﹐亲自带领法警﹑民警﹑保安队员共九辆车﹐配合对刁家村强行拆迁﹐把村里两名居民抓到区法院关了一夜﹐其中有一位是82岁的老人。由于村民第二天集体到区政府抗议﹐两人中午才被放回。居民温宗顺反对拆迁办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行丈量他家的房屋﹐老伴﹑三个女儿﹑女婿﹑儿子六人被打﹐并被民警抓进派出所﹐强拉着手在审讯记录上按了手印﹐直到晚上七点钟交了罚金﹐人才被放出来。派出所人员看强行拆除刁家村遇到的抵制很大﹐就以清查流动人口为名﹐把村民的房客全部赶走﹐这里的居民百分之七十靠出租房为生﹐没有房客﹐房主们不得不签了拆迁协议。碑林区公安分局和文艺路派出所驱赶居民有功﹐也分得一杯羹﹐在刁家村北边临街的地皮上盖起一栋七层住宅楼﹐而六年了﹐居民没有一户回迁。

古迹岭小区方德锁﹑方德利﹑方德明兄弟三人﹐鉴于亲友和邻居拆迁后被骗的教训﹐不肯轻易签定拆迁合同﹐被保安人员和警察打伤打昏﹐戴上手铐﹐抬上汽车﹐拉进碑林区法院﹐继续遭毒打逼迫﹐后被关押进看守所拘留15天。碑林区法院某法官对方德明说﹕“拆迁的事你就是告到哪去﹐也是白花钱。你就是中央有人也不行。现官不如现管。我再不行﹐也是个法官呢。”在方家兄弟被拘留期间﹐他们的24间房被全部拆毁﹐两年多来﹐全家十多口人在高耸的新楼之间搭着简陋的棚子过活﹐兄弟们相继失业﹐沦落街头﹐债台高筑﹐苦不堪言。
在南院门北区拆迁时﹐法院的执行庭长开着警车﹐带着公安﹑保安人员﹑法警﹐挥舞电警棍﹐将居民于海川的家用物品强行拉到法院﹐旁边有居民照相﹐胶卷被他们扯出来暴光。

也有人告。住在解放路勤民巷小区的孟玉生﹐认为西安市第五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时违反国家政策﹐告到新城区法院﹐法院拖了四年多﹐就是不判。刁家村居民温宗顺向碑林区法院告区建委有关拆迁的协议书文头与印鉴不符﹐并不准写签字日期﹐签了字的合同又不给温本人的违法行为﹐审判开庭时﹐被告区建委某副书记不到庭﹐法官说﹕“他不来﹐我有啥法﹖”不了了之。

笔者走访过的九处居民区在拆迁过程中共有140多人被执法人员殴打﹐50多人被拘留关钾。数万人被强行赶出自己的家园﹐寄人篱下﹐颠沛流离﹐有的甚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而制造这人间悲剧的投机商和政府官员﹐包括贪赃枉法﹑殴打居民﹑拘押迫害居民的执法人员﹐没有一人受到一点点的行政制裁或法律追究。

通过传媒揭露

揭露﹖不错﹐宣传单位是来过﹐那都是在所谓“城市改造”工程的开工典礼﹑奠基仪式上来的﹐镁光灯啪啪地闪﹐录像机不停地转动﹐记者﹑主持人找这个找那个头面人物现场采访。“某某小区旧城改造工程动工”﹑“某某街区面貌将大为改观”﹑“市政府为群众办得又一件实事”等等之类的报导﹐在报刊﹑广播﹑电视中连篇累牍。但是当居民们反映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时﹐当他们被无理异地安置或领不到过渡费时﹐当他们眼巴巴地等了三年﹑五年住房仍无着落的时候﹐他们向宣传单位写信反映﹐或找到新闻宣传单位要向记者﹑编辑面谈诉说﹐却被推拖谢绝﹐得不到一个字的报导。笔者曾经问过不少被拆迁的居民﹕向媒体投拆过没有﹖情况怎么样﹖居民们说﹐媒体根本不报导居民的实际情况﹐只替政府拣好的说﹐甚至在区长官员带领人强行拆迁时﹐还到场采访﹐说什么“政府办实事敢于碰硬﹐拔除无理取闹的钉子户”。我们算知道什么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了。

幻想破灭﹐团结起来斗争

幻想﹑自我安慰﹑出钱找关系疏通﹑向政府反映﹑法律诉讼﹑求助媒体……﹐当这一切都解决不了问题﹐居民们由希望到失望﹐由失望到绝望时﹐他们就清醒多了﹐他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联合起来﹐进行有力的抗争。他们集体到政府门前上访﹑请愿﹑静坐示威﹐进而封堵政府大门﹐封堵交通要道。他们不靠菩萨﹐不靠上帝﹐靠自己的斗争﹐靠大家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风雷巷小区居民拆迁四年后仍住不上新房﹐四次集体上街堵塞了西大街广济街十字路口。97年4月﹐部分被拆迁户决定集体到市人大﹑市政协会场反映情况﹐由于居委会干部及时向区人大﹑区政府反映情况﹐才使西安市政府责成碑林区政府处理这一问题﹐工程在停工五年后﹐于98年2月重新开工。东新街小区95年2月拆迁后﹐到98年6月丝毫没有动工﹐小区被拆迁居民多次到省﹑市政府门前静坐示威﹐98年6月9日﹑10日﹐示威群众打着横幅﹐将解放路东新街十字路口阻断了两天﹐迫使工程于8月开工。官逼民反﹐谁是社会不安定的祸首呢﹖

没有人权﹐安有生存权﹖

衣食住行﹐是人生存的基本条件﹐安居乐业﹐是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作为父母官﹐西安市政府的某些官员不但不保护人民的利益﹐反而放纵﹑默许﹐甚至直接参与抢占人民的利益﹐这使我们再一次看到﹐官员腐败堕落﹑残暴贪婪并无所顾忌到什么地步﹐人民的财产私有权﹑居住权﹑享受平等法律裁决权﹐被侵犯到什么程度。在谈到人权问题时﹐中国政府反复宣称﹕东西方文化背景不同﹐发展状态差异很大﹐中国政府首先解决的是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西安市数以万计居民流离失所的状况﹐也许会很好地证明﹐政府是如何“关照”“保护”人民的生存权的。事实再一次证明﹐在缺乏民主﹑法制的社会条件下﹐在人民与生俱来的言论﹑受法律保护等权利都被剥夺的情况下﹐在失去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情况下﹐人民的基本生存权是没有保障的。专制就是苦难的根源﹐专制就是社会动乱的根源。

今昔圈地运动之比较

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英国出现了大规模的圈地运动。由于纺织业的发展﹐羊毛成为紧俏原料﹐贵族和投机商纷纷建围墙挖地壕﹐把农田改为草场﹐饲养绵羊﹐使大批的农民破产﹐出现了“羊吃人”的惨剧。清朝初期﹐满族统治者也在以北京为中心的河北北部进行了三次大的圈地运动﹐总面积达20万顷﹐设置皇庄﹑王庄及八旗官兵庄田﹐安置从关外迁来的旗人﹐使当地汉人沦为附佣或壮丁。古今中外强取豪夺﹐圈地占田的事件屡有发生。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又出现了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到乡村﹐迅猛扩展﹐圈地的总面积及受害总人数﹐远远超过中外历次大的圈地运动。在中国当前特有的社会体制下﹐由于政府机构直接出面﹐官商勾结公私不分﹐使得现今的圈地者享有老圈地者所不曾有过的优越条件﹕

首先不承担经济风险。不用投资﹐不用论证﹐可以买空卖空﹐反复倒手。亏了﹐记在公家账上﹐亏了国家﹐亏了百姓﹔赚了﹐合伙人私分﹐肥了不法官员和所谓的“房地产商”。规模﹑范围不受限制。我看中哪一块就圈哪一块﹐我想圈多大就圈多大﹐工厂﹑学校﹑库房﹑教堂﹑农田﹑山林﹑居民区﹐十亩﹑八亩数千亩﹐都能搞到手。

不受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我是政府﹐规章制度是我定的﹐由我解释﹐由我运用﹐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想做成什么样就做成什么样。对居民的责问﹐甚至不需要借口推托﹐不需要解释﹐不需要狡辩。可以把一切阻碍我行事的道德﹑法律﹑规章制度踩在脚下。你去告吧﹐看你能讨到什么公道﹗

不受舆论监督。宣传工具都掌握在党和政府手中﹐它只能为我服务﹐丝毫不敢对我不恭。你去揭露吧﹐我不点头﹐看他敢登一个字﹗

如果历史上的圈地狂徒们地下有灵﹐在对中国当今这批圈地者们眼红﹑嫉妒的同时﹐定会自叹不如。

西安市的圈地运动搞得如此火爆﹐市政府将如何对待﹖数以万计的拆迁难民将如何归宿﹖希望所有有良知﹑有同情心的人都关注这个问题﹐促使这严重的社会问题得到公正妥善的解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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