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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烟”幕弹蒙蔽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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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天立台北报导〕卫生署昨天公布台湾青少年烟害媒体识读能力调查结果,结果发现七成以上的儿童及青少年,并不清楚烟品讯息的置入性行销广告手法,学者担心这群缺乏烟品讯息解读能力的年轻人,容易落入烟商的陷阱,而调查也发现大学生的烟害防制信念最弱,整体青少年的烟害媒体识读能力只有七十分。

这项研究计划的主持人交通大学传播研究所所长郭良文表示,目前各媒体出现有关香烟讯息的类别,一种是劝诱吸烟的内容,例如广告、店头行销,或是烟商以活动赞助的方式进行置入性行销;另一类则是说服阅听大众不要抽烟的相关讯息,如果民众未具备认识、解读烟害广告的识读能力,则可能在美丽广告的包装下,无法拒绝烟害。

调查发现,有关青少年烟害媒体识读能力较弱的项目,包括不清楚烟商会透过赞助球赛、演唱会或园游会的方式进行香烟推销,也不清楚烟商会透过其他商品的广告,如咖啡或手表广告来推销香烟;研究同时发现,媒体识读能力越高者,烟害防制的信念也越高,也就是越有可能拒绝香烟的诱惑。

在烟品讯息的接触率方面,调查指出青少年最常在便利商店的看板接触到有关香烟的资讯,其次是网路、杂志、公路边看板、电影与报纸;至于烟害防制讯息的接触率排行,则以校内宣传活动居首位,其次依序为电视广告或节目、校外宣导活动、学校安排的课程、烟盒上的警语、电影开演前的宣导短片。

参与这项研究计划的世新大学行政管理系副教授黄东益表示,超过七成的年轻人不清楚烟品广告的本意,很可能模糊其判断力,因此建议中小学应加强推动烟害媒体识读与防制的课程,如此才能真正降低烟品危害儿童及青少年的程度。

郭良文指出,香烟的置入性行销在电视、漫画、电玩等无所不在,烟商往往在广告呈现户外的自然清新景象,或展现吸烟者英勇豪迈的形象,与香烟的本质完全不同,因此民众有必要了解不同媒体的特性、烟草业者的意图,及这些面向与香烟广告的关连,才能抗拒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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