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种法院违法 可申请国家赔偿 网民炮轰

标签:

【大纪元9月2日讯】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司法解释,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14种可以确认人民法院违法的具体情形。

据新华网9月1日报导,14种应当确认人民法院违法的具体情形包括:
1,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释放后,未依法撤销逮捕决定的;
2,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与刑事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并造成损害的;
3,违反法律规定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等,采取或者重复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且未依法撤销的;
4,司法拘留超过法律规定或者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的;
5,超过法定金额实施司法罚款的;
6,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保全措施,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
7,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或者执行确认申请人可分割的财产,给申请 人造成损害的;
8,违反法律规定,重复查封、扣押、冻结确认申请人财产,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
9,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故意不履行监管职责,发生灭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
10,对已经发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故意拖延执行或者不执行,导致被执行的财产流失,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
11,对应当恢复执行的案 件不予恢复执行,导致被执行的财产流失,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
12,没有法律依据将案件执行款物执行给其他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
13,违法查封、扣押、执行案外人财产,给案外人造成损害的;
14,对依法应当拍卖的财产未拍卖,强行将财产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

对于此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网友普遍认为这只不过又是一张画给老百姓的饼,“执行的条文不细没有操作性,等于一纸空文,做给老百姓看画,饱了眼福,不解决问题。”

有的质疑:“有人民监督的程序吗?没有人民的监督,这些条令就是空文。”直指“做秀,空话连篇。”

有的认为,“最高法院怎么能自己解释并确认自己的行为违法?”“ 自己定的规则,自己是裁判,自己是运动员 — 荒唐!”“ 告法院违法?自己审自己能败诉么?”

还有的调侃,“呔!都给我闭嘴,共和国人民法院的法官还会有错误,还会违法么?他们是永远正确的!谁再啰嗦人民法官就以破坏社会稳定的罪名判你蹲大牢!”@(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台湾改采高额保证金制度 抑制大陆蒜头闯关
黄曌死亡案 家属申请国家赔偿
黄曌被刺死亡案 警察泄露真相
两名中国医疗器械公司高管在菲律宾遭绑架撕票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