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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智慧:制定婚姻媒合条例管理外籍配偶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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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舒棠台北二日电)亲民党籍立委沈智慧今天表示,婚姻媒合业已可取得营利事业登记证,政府应制定婚姻媒合业管理条例,建立证照考核制度和健全管理机制,以预防假结婚真卖淫、打工等问题。但不同部会对于应否制定专法的看法不尽相同。

沈智慧(台中市)上午在立法院召开公听会,邀请政府相关单位、民间社会福利团体等与会讨论。

沈智慧指出,层出不穷的外籍配偶问题,源头在于对婚姻媒合业者没有一套管理机制,使外籍配偶嫁入台湾后,产生社会问题,包括假结婚真卖淫、打工等。

因此,对中介外籍配偶的婚姻媒合业者,应该制定管理条例。

内政部户政司科长陈子和表示,“入出国及移民法”修正草案已将婚姻媒合业者纳入管理,修正草案在民国九十二年12月26日已送立法院审查,期盼能尽速通过,方便管理婚姻媒合业者。

沈智慧指出,婚姻媒合业者管理仅规定于入出国及移民法,强制性有问题,需要制定专法来管理。

内政部警政署外事组专员许书坤表示赞成,指制定婚姻媒合业者管理条例可杜绝人头,预防假结婚真卖淫、打工事件发生,警察人员执法也有依据。法务部法律事务司科长王仁越则认为,如果将婚姻媒合业者订为特许行业,才需要制定专法。至于是否制定专法,他尊重主管事业机关内政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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