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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一日起军用机场周围禁养飞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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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嘉慧台北二十三日电)台湾国防部军事发言人室今天表示,为维护各军用飞机场航空器的飞航安全,并兼顾人民权益,国防部将自二月一日起执行军用飞机场周围禁养飞鸽规定,禁养范围内的养鸽户可于二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洽当地机场军事机关办理鸽舍拆迁补偿事宜。

军事发言人指出,有关办理鸽舍拆迁补偿规定如下:

一、禁养范围:空军冈山机场、空军志航机场、空军佳山机场、陆军归仁机场、陆军新社(头嵙山)机场、陆军龙潭机场、海军左营机场跑道两端中心点为中心,五公里半径圆至中心点向外左右各三十五度的连线范围内,禁止饲养飞鸽。

二、补偿:凡在禁养范围内的鸽友请填妥申请表,迳洽以上各军用飞机场办理补偿事宜。

三、补偿执行步骤:(一)接受养鸽户拆迁补偿费申请。(二)委请建筑师公会派员至贵府鉴价、初勘。(三)鸽户在初勘后乙周内自行拆迁完成者,除补偿费外,加发核定补偿费一成之拆迁作业补偿费。

四、养鸽户于通知拆迁日期前,自行拆迁鸽舍,经查证属实,发给核定之补偿费;如逾期仍未拆迁者,将强制拆除鸽舍,不予补偿。

五、补偿费申请期限:自九十四年二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四月三十日止。

六、申请表及切结书供应处:上述各机场军事机关或各区公所、邻里长处。

军事发言人室表示,申请人有任何问题,除洽询当地机场军事机关外,也可向国防部参谋本部作战及计划参谋次长室询问。电话:02-23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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