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官刑讯逼供编造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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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4日讯】震惊冀东乃至全国的唐山市公安局民警刑讯逼供案再次曝光。涉案7名公安警官日前受审。

据燕赵都市报披露,2002年7月,沧州市河间冀东监狱司法部门发生了一起刑讯逼供致时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的李久明,不堪折磨编造了杀人经过。而后,李被一审判处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02976.58元,李提出上诉。

事发经过:2002年7月12日凌晨,冀东监狱转业干部郭某和妻子唐某被入室蒙面歹徒刺成重伤,凶手逃走。时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的李久明因与唐某的妹妹 曾有暧昧关系,被南堡公安分局列为疑凶刑拘。21日至24日,在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下,不堪折磨的李久明编造了杀人经过。8月26日,李被逮捕。11月26日,唐山市中法院一审判处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02976.58元,李提出上诉。随后不久,温州警方向唐山警方发来协查通报,温州市瓯海公安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蔡明新供认了2002年7月12日凌晨闯入冀东监狱家属区郭某家中抢劫伤人的事实。逐证实李久明杀人系刑讯逼供的冤案,被无罪释放。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刑讯逼供罪追究7名民警的刑事责任。现已证实有下列7名警官参与: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公安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聂晓东、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张连海、刑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宋金全、南堡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卢卫东、教导员黄国鹏。

据受害人李久明叙述 “2002年7月21日至24日、8月26日至9月3日,王建军等办案人员分两次对我刑讯逼供,采用了电刑、灌凉水、芥末油、辣椒油、不让睡觉、不让呼吸、用打火机烧等手段。”

据了解,截至目前,唐山市公安局有12名民警涉嫌对李久明刑讯逼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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