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个女工的维权遭遇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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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讯】 我叫程云惠,原是余杭县仓前镇村民,1994年土地被征用后进入余杭县工业总公司所属的余杭县水泥厂仓前分厂工作。虽然自己勤勉好学,工作负责,但由于性格耿直、敢言,不会拍马屁,不知不觉中就得罪了支配我命运的领导,结果可想而知。但无论过去已经发生的事如何“不堪回首”,也不管现实和将来会多少艰难困苦,有了家人(丈夫王东海先生)的坚定信任和鼓励,相信社会与法制的进步,为了权利、为了尊严、为了讨回公道,我将百折不回地争取下去!俗话说“见一叶而知深秋”,我力图通过该案的“一叶”来反映目前广大工人(包括因征地而用土地换来工作的工人)权利和维权状况的“深秋”, 相信所折射出的问题已远远不止于个案。

目 录
一、结 怨
二、公报私仇
三、劳动仲裁
四、工会是谁的?
五、一审审判
六、糟糕透顶的法律援助
七、二审审判
八、要等到何年何月才有结果的申诉?
一、结怨

工作经历:1994我年进厂后任厂办打字员,由于仓前水泥厂刚成立,打字工作特别忙,经常加班加点,从无怨言。95年,领导说我工作能力强,除打字外还派到别的部门顶班,在工作中从没有不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96年生产转入正常后,成立汽车队,由于当时我有会计等证,领导分配我到车队任统计工作,期间除完成繁忙的统计任务外,还教会现任打字员阮冬英打字排版等工作,并不断地去指教她。98年初成立营销公司,汽车队合并在一起,我任开票员及统计工作,领导叫我在闲林总厂上三天班、仓前厂上二天班。后来由于当时水泥销售实在不景气,营销公司撤了,许多人面临下岗(待岗)的危险,当时我已经怀孕五个月,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开云先生亲自找我谈话让我“回家先休息,保证生完小孩后安排工作”,谁知1999年4 月5 日董事长周开云发生意外。

1999年初我生完小孩3 个月后,虽多次要求上岗,直到2000年4月新建电站(余热电站)安排我上岗做化验员,总算回到了工作岗位,在培训考核中我还得了第三名89 分,2002年11月份调到成品车间做循环水泵工。回想期间工作经历,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一定成绩,但对于许多事情,太顶真,也确实得罪了不少人,这可能就为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埋下了伏笔:
1、1996-1998年我任车队统计时,对仓前厂配给我们车队的有些费用不理解,经常去闲林总厂财务查账后请厂部予以纠正。尤其是97年时仓前厂规定车队每辆车需提风险金(进入小金库),结果97年12月份24号车出了车祸,仓前厂领导把我们整个车队的钱给扣了,去向不明,我当时不服,认为24号车出事故应扣24号车的,领导(原仓前厂厂长,现任公司总经理胡健康)对我十分不满。

2、1997年中国新年某一天,浴室明明贴出告示维修不准洗澡,下午3 点后,看到胡健康的夫人及女儿由企业专职司机开公车从楼下家里赶到仓前水泥厂洗澡。领导家属可以洗,我职工为什么不能洗?我下班后也敲门进去洗了澡,领导很生气。

3、2000年我在新建电站化验室岗位发现当时的班长钱爱敏(公司人事领导钱拥军的妹妹)配制的药剂不准,我担心时间长了会对锅炉有损害、产生腐蚀、存在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领导多次反映,直到药剂不准二氧化硅仪器送回北京修理闹出笑话后才解决,钱爱敏也“一气之下”辞职不干了。

4、2001年,我父亲朋友看望他时说“你工作七、八年,一天都没有休息过,照说临时工也应该有休息日的”。于是父亲给余杭区(此时原余杭县已并入杭州市区)劳动部门写过一封关于临时工无休息日的信,询问厂方是否违反劳动法,余杭区劳动部门把信转给了仓前水泥厂,结果水泥厂马上辞退了我父亲。父亲当时就认为这个厂报复性太重,自己女儿、儿媳都土征后进入该企业,怕受株连、打击,故不了了之。

5、对于总经理把自己女儿食品店里的劣质食品(如有一次坏了的只能丢掉、狗跑过来嗅了一嗅也不吃的粽子)购来给职工当福利发放提出质疑,2003年中国新年我还当着大家的面把厂里分给我的整筐烂苹果退回厂部办公室使他们非常难堪。

6、2003年4月新线新安装的水泵操作困难,我提出这怎能验收过关呢?万一出事怎么办?(就是这台水泵在2003年12月24日凌晨关键时刻无法开启,无法及时从外水源补充循环水池导致“断水停产”事故),加上泵房里的其它设备陈旧、常年使用却极少机械保养,噪音太大,我也不止一次向有关人员反映,有的流程改造也化不了几个钱,要求更新部分设备(直到2003.12.24“断水停产”事故教训后,厂里才安排机电工对进水、出水压力及电流表安装报警装置并增加浮球控制水位装置),但当时对我的建议视若无睹,于是我愤怒地在工人中讲过“他们迎来送往,公款吃喝的钱有,搞技术改造的钱却没有了”。

7、工会本应由工人选出,对于公司主要负责人朱建华的妻子钱亚芬落选后还安排在公司工会当领导(增设了工会办公室当主任)表示过强烈的不满。 ……(限于篇幅,不再继续罗列),数不胜数的揭露或建议,本来都是有利于厂里的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但由于触犯了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却成了我有意挑衅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于是乎,一些厂领导就把我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非将我拔除为快不可,只是由于我对本职工作的小心谨慎,他们一时找不到适合的机会和借口罢了。我也知道自己所面临的危险,几度想改一改心直口快的“毛病”,不再去管那“是是非非”。但一想到这个厂是建立在我们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之上的,我们是用土地换来的工作,心中就无法抑制对这分工作的热爱、对公司和工厂的关心,结果“性格决定命运”也就从2003年12月24日凌晨的一个偶然事件中成为必然!(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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