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前代理人涉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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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广州一间报业集团的前代理人,控告他涉嫌挪用集团资金合共约五百万元,案件明早提堂。

被告是46岁的陈金康,曾受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委托处理集团在香港的会计事务,被控两项欺诈罪名。被告将于明早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两项控罪指陈于零二年十2月至今年1月期间,涉嫌在五十四张由该等银行户口发出的支票上伪冒授权签署人的签名,挪用集团款项共逾四百九十四万元。陈暂获廉署准以保释,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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