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春教授与北京市司法局和平对话

郑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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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今年11月10上午11时,在经过了无数次的艰辛努力下,郑晓春教授终于得到了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柴磊处长的电话号码,当郑晓春拔通之58575621这个号码之后,终于有人接听了这个电话……以下是这个和平对话的实况记录。

郑:您好!请问您是柴处长吗?

柴:是的,我姓柴。您是谁?有何贵干?

郑:我是东北辽宁的一个大学英语语言文学教授,同时也是一名法学爱好者,想就最近发生的你们行政处罚北京市智晟律师事务所的事和您探讨一下。

柴:啊,是这样的,我们现在还没做出最终决定。另外,这是我们行政管理部门针对一个律师所存在的错误和缺陷进行的正常的处罚工作,与你们有何关系呢?

郑:表面上看似无什么关系,但事实上这件事已经暴露出很多问题,甚至是深层次的问题。根据中国宪法41条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因此作为一个爱国公民,一个希望民族社会全面进步的知识份子,我有权利对你们和平说话。从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来判断,你们北京司法局对于高智晟律师楼的处罚已经与你们原先预测的情况不同,不仅达不到你们的预期效果,可能还会导致你们处于一种无法自圆其说,无法体面收场的境地。事实明摆着:这个事情现在已引起国际社会、海内外的共同关注,你们的做法已经影响了太多的人群和政府形象。你们必须要权衡利弊,做出恰当公正的处理姿态。

柴:你究竟是谁?想达到什么目的?这本来是内部矛盾,为什么炒得沸沸扬扬?谁想怎么着?是想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吗?

郑:我是一个爱国的高级知识份子,我姓郑,我哥哥郑贻春教授的上诉案就是高智晟律师代理的,因此我才与高律师有所接触,才了解了他,才知道中国还有这样伟大的律师、伟大的公民。我给你打这个电话没有任何其他目的,只是想如实地告知你:现在你们的这个行政处罚已经遭到了太多国际媒体、人权组织、各国政要和国内外各种团体、人民群众的反对,你们这种做法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政府的形象,希望你们能够及时纠正,民意不可违!

此外,高智晟律师还是我大哥郑贻春的律师,你们停止他执业,也严重危害了郑贻春的合法上诉申辩的权利,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考虑,你们都应立即住手,停止这种“行政处罚”。至于你所说的什么“有人想借机炒作此事,给党和政府施压”,这种说法,这种口吻几十年来我们听得太耳熟啦,请你不用说得这么危言耸听。没有任何人,至少我所了解的高智晟律师和我本人不会炒作这件事。事情的关键是:北京司法局做出这个决定是否合法?是否合情合理?是否站得住脚?!你们如果真的想维护党和政府的荣誉和形象,就应该顺从民心民愿,合理调整,司法局不应犯如此低级错误。

柴:郑老师,你的说法我听到了,但是有一点我不明白,你究竟了解高智晟多少,就这么为他说话?我们司法管理部门一切都是依法行事的。

郑:谢谢柴处长能够耐心听我们说话。事实上我也是最近两个月因我大哥郑贻春的案子才接触高智晟律师的。高律师是我有生以来接触到的最为独特的一个人,同时也是令人久久不能忘记的一个法律工作者。这个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人们,千姿百态的人群才构成了我们这个色彩斑斓的人类社会。人多了就必然有矛盾,有冲突,甚至是看起来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就需要有帮助解决矛盾和调停冲突的人,而这样的人就是现在社会中的律师,高智晟律师又是律师当中的佼佼者。大家都知道,现在某些地方的一些司法机关,包括公、检、法的一些人,根本不按照宪法、国法办事,也不按照中央领导“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来处理问题,因此,许多百姓遭到不公正对待时因自身经济、地位、教育所限,对法律又不清楚,有怨屈吐不出,那么就需要有对法律了解的人替他们说话,而高律师这样的中立的法律工作者则正恰如其分地行使通过法律诉讼方式来疏缓社会矛盾压力,来消除社会不公现象,这正是律师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我所认识、了解的高律师,是一个人格正直、一身正气的人。作为一个公民和中国人,他是爱国的、爱人民的、爱事业的。作为一名律师,高智晟的专业素养是一流的甚至是无与伦比的。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高智晟是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否则我们也不会将郑贻春冤案上诉之希望寄托于他。这是显而易见的。

柴:您说了很多话,您的要求和建议?

郑:高律师和他的律师们应享有神圣的不可剥夺的工作权利和生存权利,如果有什么不同看法,可以通过探讨、辩论和协商方式解决。而关闭律师楼、停止执业则是令天下人不服的一种不良的蛮横作法。您是律管处的负责人之一,而且是您出面通知高律师的,所以最好由您协调上下左右各方面关系,您不应当仅对上级指令负责,更应对黎民百姓的福祉负责,更应对这件事可能引发的各种后果负责!高智晟和他合伙人的律师楼不仅仅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工作岗位,更是中国许多百姓期望得到正义人道支援的国家法律公正希望之所在!你们绝不能漠视社会群众、海内外的呼声而任意作为!你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你们必须对人民负责!

柴:对不起郑老师,我这边还有很多事情,这个事到这儿吧。

郑:不好意思柴处长,我还有最后几句话。根据海内外许多法律学者、专家的意见,你们准备做出的对高智晟律师楼停止处罚的两个理由是经不起推敲的似是而非的理由:

第一、关于地址变更问题。高律师他们已申请多次,你们置之不理,什么意思?另外按照常识,位址的变更就相当于人穿不同颜色的衣服。你柴处长穿白衣服是柴处长,当你穿黑衣服的时候就不是柴处长了吗?

第二、关于为非本所律师出具文书问题,根据各种资讯和资源,也是牵强附会的一个站不住脚的理由。这里面是否有人故意设套呢?!

我少年时期的一本酷爱之书就是《水浒传》里面的柴进,他是一个仗义执言,专打抱不平的英雄豪杰,而您也姓柴,希望您也是一个正义的侠肝义胆之士,而非相反。

柴:柴进是一个强盗,而我是一个国家工作人员。我和柴进没有任何关系,不要联系。

郑:谢谢柴处长能耐心听我的说法,希望你们能够给高智晟律师,同时也给国际社会、国内无数民众一个公正的站得住脚的结论。

柴:我们会给予高律师听证的机会,允许他充分表达意见,现在还没有最后的形成意见。

郑:再见。我仅代表郑贻春教授和其他受惠于高律师法律援助的人们以及广大正义爱国知识份子吁请你们充分考虑此事在海内外的影响和民意。(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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