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偶像周星驰身份证 港男子被罚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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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二十三日电)香港一名四十三岁男子,十年前在尖沙咀拾获影星周星驰身份证后一直携带在身边,最近被警员截查身份证时揭发,早前承认控罪,今天被九龙城裁判法院判罚款五千港元。

自称是周星驰超级影迷的区展文,任职酒店副经理,是周星驰的影迷,十年前耶诞节在尖沙咀街头地上发现周星驰的身份证,如获至宝,一直将这张身份证带在身边保存纪念,并没有任何不法意图。

本月初,他在街上被警方截停搜查,搜出周星驰的身份证,被控持有他人身份证罪,今天被九龙城裁判法院判罚款五千港元。

被告求情时表示,自己是周星驰的超级影迷,因此保存他的身份证,而没有交给警方。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持有他人身份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能面临十万港元罚款及监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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