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乡工作觅伴难 中国农村盛行包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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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日电)由于受长期封建思想束缚,中国农村曾经长期盛行由父母包办、子女本人丧失自主权的“包办婚姻”形式。随着经济改革开放,这种“包办婚姻”在农村年轻人中仍屡见不鲜,因为长期外出务工却找不到终生伴侣,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人被迫步上“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传统宿命。

新华社今天一篇报导描述,中国大批农村青年长期离乡背井到城市务工讨生活,却面临婚姻的无奈与困境。

二十四岁的林青是江西省安义县东阳镇闵埠村人,这个农村女孩最近经历了一场认识六天结婚,两个月后离婚的闹剧。

在这场两家父母商量决定的婚事中,林青和丈夫杨更都不曾表示出太多的赞成或者反对。杨更与林青见了第一面后,两天后便随父亲前往林家下礼聘。几天后,两人便登记结婚,这是他们第三次见面。

逐渐地,两个陌生人的婚姻开始出现裂痕,婚后仅二个月,杨更起诉离婚。安义县人民法院以“婚前相互缺乏了解,婚后无共同语言”的理由同意男方的离婚请求。

这种包办婚姻并不是农村年轻人中的偶然现象,因为长期外出务工等因素,越来越多的农村婚姻正在重现“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传统形式。

中国社会学家认为,当前出现的新一轮包办婚姻热,并不是延续封建时代的婚姻枷锁,更多的则是体现出现代农村青年对于爱情和婚姻的无奈。

“我是赶回来结婚的,但是新娘还没有见过。”二十五岁的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青年农民小郝从二十岁开始,就在广东打工。曾和同厂的一个打工妹谈了一年多恋爱,却因为对方找到了条件比他好得多的当地人而分手。

因为婚姻问题一直没有着落,家里便给他介绍了邻村一名在县城打工的姑娘。他们的婚姻从开始说亲以来,一直是双方的家长在张罗,直到把婚事都准备好了,家里通知他回来结婚。

在江西的不少农村,由家人包办婚姻的现象几乎已经成为“乡俗”。未婚青年大多利用农忙或中国新年回家的短暂时间,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恋爱对象。

由于男女双方没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接触和了解,对分隔两地感情能否稳固长久均有疑虑。为防止感情生变,男方要求女方与其一同到外地务工生活,女方则要求男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婚约保证金”。

这种无奈的选择毫无疑问使人走入了婚姻的误区。婚姻法专家、作家武向春指出,农村青年的这种无奈选择,至少说明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某些失衡。不能说,这些婚姻的背后没有潜藏的悲剧。事实上,家庭悲剧在婚后才开始浮出水面。

杨更婚前曾在林青母亲的坚持下,向林家交纳一万元人民币婚约保证金,离婚时他提出返还这笔数额不菲的礼金。愤怒的林家拒绝了杨更的要求,两家为此再度对簿公堂。

据统计,二00四年安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二十六件类似的婚约保证金案件,二00五年一至五月新增加了十五件。

没有一个人不期望获得浪漫的爱情、幸福的婚姻。但是,没有爱情可寻的包办婚姻成了一些现代的中国农村青年的最终归宿。

武向春对这种现象表示痛心,他说,在社会向工业化转型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离开了自己的家园,希望改善家乡落后的生活面貌,但他们在努力向理想靠近的同时,却远离了爱情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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