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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梯车救火 高不可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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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瑞德╱特稿

全世界的超高大楼火警都必须仰赖自救,因为再高的云梯车,面对二十层以上的超高大楼,几乎也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超高大楼的住户或是上班族想要自保,最重要的便是仰赖灵敏的自动感应洒水系统,平常落实消防避灾演练,和完善的防火区间规划。

超高大楼想避免重大火警发生,首先便是必须拥有灵敏的防烟侦测器,只要感应到不寻常的烟雾,便会启动自动洒水系统,在火势初起尚未形成无法收拾局面前,即迅速扑灭火势。

台湾地区延烧时间最久、烧毁楼层和面积最大、造成损失最严重的汐止东科大火,便是台湾超高大楼火警最惨痛的教训,部分消防安检通过后的防火设施,在检查通过后遭到拆除,防火区划遭到破坏,加上烟囱效应,和自动洒水系统未发挥灭火功效,终于使火势一发不可收拾。

依消防法规定,超高大楼除必须使用防火建材装潢外,每五百平方公尺必须规划防火区划空间,台湾部分超高大楼更设有转换层,这些全部净空的转换层,可防止火势往上或向下延烧,更可充当临时避难区。

在国内超高大楼火警事件中,因为严格规划防火区隔,而在火警发生后发挥最大功效的,首推多年前的台北市明曜百货公司火警,当时因为紧急关闭各楼层的防火门,完成火场区隔,成功阻绝火势向上、下延烧,终于使火场局限,最后由闷烧而扑灭。

有人质疑消防单位应购买更高的云梯车,事实上,以超高大楼总数、高度和密度远较台湾为高的日本为例,消防预算为我国廿倍以上的东京都消防厅为例,就没有一部云梯车的高度超过十五层楼。

当我国发生汐止东科大火时,就算台北县消防局拥有号称可以升达七十二公尺高的“火凤凰”云梯车,为了安全起见,也只能在安全范围内升空后,由消防人员持喷水瞄子灭火。

云梯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在十层楼以下的大楼或公寓,适时抢救出受困民众,及紧急升空建立制空的水线,面对越来越多数十层楼,甚至在“一○一”等上百层摩天大楼陆续出现后,云梯车根本无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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