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181) 调整身份 还是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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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一百八十一﹕ 我有急事3月中旬急需回国,我的J-1豁免正在办理之中,因为我怕豁免批不下来﹐我想写信给移民局撤销了我,妻子,女儿的I-485申请,准备过二天就递交I-824表,转到海外广州领馆申请移民签证。

1. 我回国了,我的J-1豁免一旦在美国批下来,还有效吗?也就是说,我不用在国内服务二年了, 是吗?

2. 我的I-140批准时间:2003年12月12日递交﹐2004年9月20日批准,我女儿出生日期是 1984年3月27日,如果J-1豁免能批准,她能回国办移民签证吗?在年龄上能享受21岁年龄CSPA保护法吗?她现在身份是F-1。

3. 我还申请了加拿大移民,一旦批准下来,我女儿F-1登陆后能返回美国吗?因为我们已经撤销了I- 485,但上交了I-824表。(填了一张表,是以我本人来填写的。)

4. 我们夫妻二人准备在中国广州领馆移民签证来美国后,女儿再在美国调整身份可以吗?
5. 我的J-1豁免一旦不批准,我回国服务二年,再在广州领馆作移民签证可以吗?听其他律师说,I-140批准后,一年之内必须要递交调整身份,有这种说法吗?

解答﹔(1) 仍然有效。也就是说﹐你不必在中国服务两年。

(2) 当你有移民签证时(2004年9月20日)﹐你女儿的年龄是20岁零6个月﹐减去你的I-140等待的时间﹐得出你女儿CSPA的年龄为19岁又9个月。如果她的I-485或DS-230 在之后的一年之内(2005年9月20日以前)报上去﹐那么她的年龄就锁进了19岁零9个月﹐从而享受CSPA。 如果你担心她超龄﹐你不应该撤消你和你女儿的I-485﹐因为你不能确定DS-230是否可以在2005年9月20日以前报上去。这是为什么我在替客户申请I-140时﹐总在I-140表上选择领事馆申请绿卡﹐因为申请I-824从调整身份转为领事馆的申请不知会用多长的时间。NVC 收不到移民中心的I-140档案﹐就不能开始移民签证的申请﹐即不能寄给你DS-230I 表。

(3) 是的﹐你女儿到时候是以F-1身份入境。 如果I-485未撤消的话﹐她用F-1身份入境﹐那么她的I-485就自动被取消。 如果她不想让她的I-485被取消﹐她需要申请回美纸。I-485是否被撤消与否﹐不是你寄信给移民局要求撤消的那一刻﹐而是取决于移民局认可的日子。

(4) 可以﹐她可以在美调整身份。她的I-485派生受益人身份是基于你的I-485的申请。如果你的I-485不存在了﹐她的也不存在。当你经由领事馆申请取得永久居民身份时﹐如果她的非移民身份一直都是维持好的状态而且也没有超龄的话﹐她可以申请I-485。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她将要超龄了。看来你是应该要留在美国调整身份并等待J-1的豁免。如果你的豁免批准﹐你的女儿也可以获得绿卡。如果豁免被拒﹐在两年的回国服务期后﹐你和你太太依然可以经由领事馆申请获得绿卡。 你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因为这样做你将浪费两年的时间留在美国等待豁免。现在你就知道为什么一个人宁愿不来美国也不用J-1身份来。

(5) 如我在(4)的解答﹐豁免没批准﹐你可以在中国广州领馆申请移美签证来美。I-140没有作废日。你的律师可能是指为了维持你女儿的CSPA年龄﹐她必须要在一年之内申请I-485或DS-230﹐否则﹐她就会超龄。对你而言﹐有签证名额的日子就是你的I-140批准的日子。因为你不像其他三类优先的中国申请人﹐在你I-140批准后﹐你就有名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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