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不再采用逼供证据是进步?

标签:

【大纪元4月15日讯】(美国之音记者陈苏4月14日华盛顿报导)中国四川省高等法院做出裁决,不再采用通过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有法律专家认为,四川省高院的这项裁决本身就违反了中国自己的刑法,但也有专家认为,这仍然可以被看成是中国一个小小的司法进步。

*郭罗基:裁决本身违反刑法*

国际人权机构、中国人权组织以及人权活动人士多年来一直在谴责中国的司法系统普遍使用酷刑,以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审案判案。湖北佘详林被屈打成招的所谓杀妻案近来在中国媒体上得到广泛报导,他的11年冤狱凸显了中国仍然普遍存在的酷刑问题。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资深研究员郭罗基说,中国当局非常了解司法系统广泛使用酷刑的问题,因此不肯让联合国反酷刑监察人员前往中国监狱视察。尽管中国当局为了阻挡美国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大会上提出谴责中国人权的议案,曾经答应允许让联合国反酷刑监察人员无条件进入中国。但等到联合国人权大会一结束,中国就变卦了,联合国监察人员至今被挡在中国国门之外。

郭罗基说,四川省高等法院做出不再采用通过拷打得到的证据的裁决并不是追究使用酷刑的问题。

他说:“中国自己的刑法就规定不准使用酷刑,使用酷刑就会受到追究。这项裁决不是按照刑法来追究酷刑本身,而是说,用了酷刑,证据无效。所以裁决本身就是违反刑法。”

*王军涛:裁决荒唐*

中国旅美政治异议人士王军涛说,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就开始不断的健全法治,严禁使用肉体和精神虐待,严禁逼供、诱供和骗供。

他说:“1978年邓小平复出之后就开始整顿公检法,在大量平反冤假错案时就发现很多文化大革命受迫害的共产党人提出今后再也不能采用逼供信。从中共中央到全国人大都有过文件规定,严禁逼供信。后来中国又加入了反酷刑公约。”

因此王军涛认为,四川省高院的裁决荒唐无比,这无异于是在承认执法人员仍然使用酷刑,并且还声称:“我们执法者可以犯法,不过我们不准备采用经过犯法后所得到的证据。”

*李进进:是司法进步*

不过,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李进进认为,也可以把四川省高院的裁决看成是一个司法进步,毕竞中国的司法制度饱受政治干预,离一个成熟法治国家的距离相差非常遥远,哪怕走出一小步也是好的。李进进说,这个进步就是中国的司法系统开始运用毒树果子理论。

李进进说:“如果树是有毒的,那么它结出的果子就必然有毒。刑讯逼供本身是个错误,这就是树。刑讯逼供得出的证据是树结出的一个果子、结论,那么这个结论就不能采纳,不管它有可能是对的还是错的。”

李进进解释说,刑讯逼供是百分之百的反人道错误。为了彻底消灭刑讯逼供的反人道行为,就必须采用毒树果子规则,一概不使用通过刑讯逼供得到的供词证据。他认为,从这个角度看四川省高院的裁决就是一个进步。(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追求破案率 公安恐错杀无辜
美女刘孜步入婚姻“围城”  买车完全凭感觉
电击刑讯逼供 良民变成“强奸犯”
日本神社遭小粉红涂鸦 中国11家旅行社或被连累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