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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叶案银行文件 快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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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针对瑞士联邦法院要求我方承诺不对汪传浦判处死刑,即可展开台瑞两国的司法互助,法务部长施茂林表示,前法务部长陈定南曾批示不对汪传浦求处死刑等三项“原则性承诺”,法务部的政策具有延续性,只要不影响我国立场并兼顾瑞士方面的期待,必要时,他将代表政府签署“原则性声明”。

施茂林表示,法务部很希望能够尽快和瑞士政府展开司法互助合作,让拉法叶舰采购案特调小组尽快就汪传浦被瑞士当局冻结的可疑账户、资金展开清查,但是必须在不影响我国政府立场的原则下进行。

施茂林指出,能理解瑞士联邦法院的立场和要求,法务部将审慎处理此事,近日内拟邀集检察总长吴英昭研商因应对策,在维护我国政府最大利益,并能符合瑞士政府期待和希望的情况下处理此事。

施茂林强调,汪传浦涉嫌拉法叶舰采购案,以及被高检署以杀人罪通缉中,因汪传浦还未到案,其涉案程度仍有待调查确认,而且若承诺汪某不被判处死刑,将会干预法官独立审判职权,如果确有必要,法务部愿做“原则性声明”,例如将来可能不对汪传浦求处死刑等承诺。

最高检察署特调小组对此项发展乐观其成,核心成员表示,若一切顺利,只要收到瑞士联邦法院的讯息,将派遣高检署检察官罗荣干、北检主任检察官蔡秋明等人赴瑞士查阅汪某被冻结的资金往来流向、转账纪录、相关资金帐证等。

前年瑞士联邦法院驳回汪传浦抗告案时,曾向我国提出台瑞进行司法互助的三项条件,分别为:汪传浦等六人被逮捕或送审时,必须有辩护人协助、受无罪推定原则保护及不求处和判决并执行死刑;前法务部长陈定南考量与瑞士司法互助机会不易、国际惯例及维系我国司法尊严下,签署一份“原则性承诺”,法务部强调,当时陈定南部长给瑞方的承诺是“不求处死刑,反对判决死刑”,并非同意汪不判决死刑。

司法院官员说,对被告如何科刑,属于法官的职权,不受任何外力干预,对当时陈定南部长与瑞士签署的承诺声明,表示理解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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