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美芳:捍卫瓦斯车补助费 维护空气品质

谢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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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6日讯】 台湾媒体报导,因空污基金有限,环保署将自明年起连续调降天然气车(瓦斯车)加气补助费,此举无异惩罚早先主动配合环保政策而更改车辆燃料系统之车主,也扼杀了温室气体减量成效的形象。

京都议定书已于94(1995)年 2月16日生效。但是,国内运输部门的能源消费仍占全国总能源消费的15%?18%,而且从1990年到2003年止,运输部门能源消耗量仍大幅成长89%。面对此大幅度的成长趋势,首要从增加替代燃料为主。

韩国在2002年举办世界杯足球赛时,已有六个城市全面使用天然气公车。环保署为建立使用液化石油气车辆的诱因,已利用空污费补助天然气车辆,此为直接削减温室气体的良方,环保署本应将多数空污费用在直接维护空气品质的用途上,使台湾空气品质更优于韩国。

但是,观察环保署及县市环保局对空污费的运用情形,似乎值得商榷。从环保署网站上的资料可以查到,91年的空污费有一些用在施政意向调查、环保知识调查;92年空污费有一些用在环保意向调查、写生比赛、研讨会、环保展、办能源月刊;93年空污费有一些用在办环境论坛、研讨会。至于所费不赀花费空污费去完成的众多研究报告,其研究结论是否都回馈到改善空气品质上?成效是值得监察院审计部好好去查一查。

这些项目,不管钱多少,都不能直接削减温室气体,也就是说,政府花钱没有用在刀口上,这样的经费使用,会不会有去没影?直到空污费不够了,才把脑筋动到减少天然气车补助上,如何叫天然气车的车主心服?又如何对得起广大开车族的付出?

环保署掌管全国空气品质,深知台湾汽机车密度居世界之冠,而温室气体减量不足,确实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大笔空污费,如果没能用到直接减少空气污染物的用途上(如:维持天然气车的补助),发挥预算效益,会不会衍生出新问题,值得三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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