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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建物去年元旦前领照 管理空间免计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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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台北三十日电)台北市政府今天通过“公寓大厦管理维护使用空间设置办法”,台北市去年元旦前领得使用执照的建筑物,未来设置一定规模的管理维护空间可免计容积,解决大部分旧有公寓大厦管理空间不足的问题。

市府建筑管理处指出,建筑技术规则去年三月修订前,未给予公寓大厦管理使用空间免计容积优惠,由于都市寸土寸金,导致许多北市公寓大厦未规划管理维护空间,并因建物使用后管理事宜繁重,管理者常违规使用建物内公共空间,甚至加盖违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及市容。

建管处表示,去年元旦前领得使用执照,但在这项办法通过前,违规设置、使用的管理维护空间,可在这项办法规定范围内,向建管处补申请相关许可。

这项办法的“管理维护使用空间”包括公寓大厦基于管理维护需要,设置的警卫室、办公室、会议室、设施器材室等;据此办法设置的管理维护空间,允建楼地板面积应依使用执照核准户数计算,但不得大于建筑基地总楼地板面积的百分之一,且不得超过五十平方公尺,不过,最少可达十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

另外,根据这项办法设置的管理维护空间,应依建筑法相关规定,申请建筑或变更使用执照。设置于法定空地者,已报备的公寓大厦管理组织,申请程序应经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由管委会或管理人提出申请;未报备的公寓大厦管理组织,申请程序应经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同意,由区分所有权人代表提出申请。

建管处指出,设置于法定空地的公寓大厦管理空间,应于设置许可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并于开工日起三个月内完工,未能于期限内完工者,可申请延展六个月期限,但以一次为限;若未依规定申请展期,或逾展期期限仍未完工者,设置许可自期限届满日起,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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